第129章 价值观 (1 / 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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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价值观 (1 / 3)
        上官寒明受命于主持修改和制定大明的新礼法,过了一段时间后,又找到崇祯议事。

        上官说:“礼法就是社会中的秩序和原则已经明确,礼法应围绕一定的社会或社会中的价值观而制定,现在想对大明的最主要价值观的认识问题想与陛下交换意见。”

        崇祯说:“寒明认为当代的价值观是什么内容。”

        上官:“认识或确定一些当时最普通,绝大部分人都公认的原则。”

        接着上官也谈了许多原则和当时的价值观的内容。

        崇祯思考了一会说:“对一些已经绝大多数人都公认的原则就不要当做基础价值观来谈,如一些诸如不能吃人肉,不能在公众前大小便之类的内容,做为一般的礼节就可,不必特别说明。一些有争议的内容,也放在以后来强化。基础价值观就是争议少又需要明确或强化的内容。

        ‘约法三章’做为当时的基础价值观较好,因为汉以后的社会礼法是废除秦法,从汉高祖公布的约法三章重新开起的。约法三章已实行了近二千年了,在社会上有基础,也让绝大部分人已熟悉。”

        上官:“约法三章现在还有人违反,所以需要强化,不吃人肉,极少人违反,所以不需要强调。”

        崇祯:“约法三章执行了几千年,也需要做出适当的修改。”

        上官:“史记版本的约法三章是‘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崇祯:“约法三章的原则保留,约法三章的内容需要发展。

        盗抵罪章,发展为保护财产编,人的财产不受官员、豪强和行政权力抢夺,并应对一些具体内容做出规定。

        杀人、伤人可合并为一编,就是保护人的生命。杀人与伤人有时界限难分,有的人只想伤人,结果却一下就打死了人,有的人想杀人,却打不死人,只是伤了人,所以有必要合并区分。对有意害人、无意害人,伤人程度以及一系列问题进行区分。

        尊重人格或也列为一编,杀人伤人合并了,就增加人格编,人人都希望得到尊重,尊重人和得到尊重也是一个大问题。”

        上官:“约法三章是汉以来最初的礼法,也是当今天下所有法律的基础,儒士也不反对,是很好的基础价值观。有了价值观基础,其它的内容就好办了。”

        在另一时间,有一次,秘书处的许多人在讨论新礼法问题。

        黄宗羲说:“盗抵罪章发展为保护财产编很实在,现在官员夺人财产的现象较为普遍,普通人的财产根本就没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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