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伯爵之子 (2 / 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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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伯爵之子 (2 / 2)
        鹿肉被烤制了一下,撒上了一些黑胡椒和细盐,而一边的仆人们则是吃着面包和那些熏肉。

        “蒙德,过来。”吃过晚饭,莫里斯把自己的马车夫叫了过来,开口问道:“到王都还需要几天啊?”

        “莫里斯少爷,这里离王都还有十天的路程。”

        莫里斯还要问些什么,就听到树林里传来一阵马蹄声,正在一旁休整的仆人们快速的站起身来,把放在一边的刀抽了出来。

        马蹄声越来越近,莫里斯可以确定对面至少有三个骑马的人,也就是最少会有二十个侍从在一旁侍奉,幸好没有马车的声音,不然至少要有五十个侍从,莫里斯和妹妹因为轻装,所以只有三十个侍从。

        马匹从树林里出来,莫里斯看了一眼对方的服饰,摆摆手让自己的仆人们放下手中的刀,对方在看到莫里斯的时候,也让自己的侍从们解除了战斗状态。

        对方翻身下马,朝着莫里斯走来,互相脱帽行礼,然后莫里斯开口说:“真没想到,我居然能在这里见到赫斯特伯爵的纹章。”

        “我也没想到能在这里见到多拉格子爵的纹章。”

        对于正统贵族来说,只要对方是三代以上的贵族,那么在接受贵族教育的时候,就需要记住对方家族的纹章,哪怕是和自家有仇的家族,毕竟复仇也需要找对人。

        “还没正式介绍,我叫莫里斯·多拉格,这是我的妹妹,坎蒂斯·多拉格。”

        “啊,我是菲尔德·赫斯特。”菲尔德身后,一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女子出来站在他的身边,对莫里斯说:“谢丽尔·斯图尔特,是我的未婚妻。”

        一边站着的另一个女子也走了出来,对莫里斯行礼之后,自己介绍道:“赫蒂·赫斯特。”

        点点头,一旁的坎蒂斯走出来,拉着两个贵族小姐到一边去聊天了。

        招了招手,站在一旁的仆人把刚才使用的酒壶和酒杯全部撤下去,换上了一套新的银器,仆人给两位倒上红酒,然后在莫里斯的示意下离开。

        “莫里斯先生,我真羡慕你有这样一批侍从。”举起酒杯,菲尔斯喝了一口,接着说:“我的侍从都是些没眼色的东西,连一些小事都做不好。”

        坐在一旁,莫里斯看着菲尔斯,没有说话,等了大概五分钟之后,莫里斯开口说:“菲尔斯先生,你好像有些心事。”

        初次见面的贵族一般不会问这些东西,而且莫里斯和菲尔斯的阶级还不一样,如果一个伯爵都解决不了的问题,一个子爵也不会有什么办法,虽然不是事实,但却是一种隐形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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