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全球超自然联盟 (2 / 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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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全球超自然联盟 (2 / 3)
        如果说基金会致力于寻找,捕获以及收容超自然物体,那么GOC就是侧重于一个更加不同,更加直接的方法:彻底清除所有的超自然事物。

        因此两者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各有不同,但也没有是非对错,只是立场上的问题。

        从基金会的角度来看,他们要保护宇宙中所有生命形式,以维持人类与异常间的平衡。

        而GOC的宗旨,是抹杀一切有可能威胁到人类的因素,只要人类文明得以延续,哪怕其他物种通通毁灭也再所不惜。

        简而言之,基金会主张“收容保护”,而GOC的目标是“赶尽杀绝”。

        但另一方面,GOC也尊重基金会的科研,异常个体无法清除时会寻求合作,基金会同样认可GOC的强大,对于一些无研究价值或有害的异常,也会转交给GOC去处决。

        但双方却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盟友,保护世界的道路上没有一帆风顺,合作大多是趋于形势所迫。

        GOC蔑视基金会非人道的举措,不满基金会让死刑犯组成“D级人员”去做实验。

        而基金会也认为GOC自私自利,只考虑人类不顾其他物种。

        一边是基金会的“必要之恶”,一边是GOC的“极端正义”。

        这两者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保护人类世界,因此处于亦敌亦友的关系。

        3.思想观念:

        作为与基金会势均力敌的白道组织,GOC拥有最先进的高科技武器,他们认为异常物固然强大,但人类也不是吃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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