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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游击战(十四) (1 / 5)
哈孝明在这支队伍里,没有什么存在感。一身可夸耀的武功,没有施展之地。与上次打仗一样,他就抢了一匹好马,现在变成一人三马。
据说高二郎在一次战斗中,杀死了五十多名鞑子,就凭手中那张巨弓。与高二郎相比,他一生杀死的鞑子,才七根手指头。山西武者最高荣耀“三刀两枪一箭”,他还排在高二郎之前,三个刀王之中。想一想,真是丢脸。
初春的黄昏来的早,远处看见了几缕炊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村落里,燃烧烟火的人,那一定是蒙古鞑子。
高二郎勒住马头,“那叫什么村?”
北口县人氏乡兵钟养给说道:“这离我家乡不远,叫做王固寨。有一座一里多长的堡寨,地势颇为险要,有好几个世家大族。我记得一个姓董、一个姓赵、一个姓王,王家最大了。”
高二郎道:“我记起来了,我救过一个秀才赵平安,他就是这里的人。这个人没良心,从没想过是我救他的。这次就算不死,也成奴隶了。”
哈孝明道:“秀才赵平安这个人,我不知道。可赵家也参与走私买卖的。说不定,王固寨被鞑子攻破,赵家人做内因呢。”
高二郎道:“不要被你说中,可能性极大。传我的命令,让船上的乡兵登陆,明早骗开王固屯寨门,我倒要会一会赵家人。”
众乡兵露出狰狞的面孔,他们最擅长灭门,对于汉奸家族,杀无赦。
哈孝明道:“你不是万人敌嘛!”
“那要看值不值得冒这个险,一个小小的王固寨,几句话就能骗开寨门,我何必冒这个险。”
高二郎取出了馕饼,掰下一小块,放入了嘴里,慢慢的咀嚼着。很硬的食物,需要丰富的唾液才能咽下去。
哈孝明转过身去,将一片驴肉塞入嘴里,又走出多步,不让旁人看见。前晚船上大锅子里烧驴肉,他没等驴肉端上桌,就偷藏了一大块驴肉。这种习惯皆是在军队里养成的,与战士们打成一片,同甘共苦。又要吃得好,就要想出各种办法,夹点私货才有力气杀敌。
哈孝明赶紧喝了一口苦茶,以掩饰嘴里的肉香,叹道:“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啊!好男儿志在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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