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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怪事 (1 / 5)
安心来北美工作,是陆轻红介绍的。
陆轻红所在的咸湖城UtarTelec公司是犹塔省最大的通讯公司,旗下有许多通讯基站位于犹塔沙漠之中,这些基站常年受风沙侵蚀,日常便需要有人维护保养。这份工作枯燥单调又辛苦,技术要求还颇高,上了年纪的吃不消那个工作强度,有这个本事的年轻人又嫌苦不愿意来,所以尽管薪酬福利都很不错,却总是招不到人。
恰好陆轻红回国探亲的时候遇到了安心辞职在家,恰好安心大学读的是通讯工程专业,恰好陆轻红在公司就是负责人事的,又恰好安心也很乐意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于是一系列机缘巧合之下,安心来到了北美,开始了他的海外打工生涯。
公司在这个名字很霸气的沙漠边缘小镇Queenstown(女王镇)租了个房子,扔给他一辆皮卡,就打发他驻扎在这里。每隔一个月他会回一趟咸湖城,汇报工作,提交养护报告,领取材料和工具之类的。然后一般都会去跟陆轻红见个面,偶尔也会叫上她男朋友秦洲,三个人一起吃个饭。
但陆轻红毕竟是有男友的人,虽然两人是幼儿园开始一起长大的发小,安心也不好过多去找她,连电话都尽量少打,就是怕秦洲产生误会,所以尽管工作完成后他其实有大把时间可以跑回咸湖城来玩,却都选择了呆在女王镇。
女王镇人口很少,大概不到两千,占地却颇大,典型的地广人稀。这个镇子历史悠久,据说最早一批移民过来在这里扎根的时候,北美大陆还在大英帝国统治下,所以取了这么个名字。跟国内一样,这里的年轻人大都跑去了大城市,留下的大部分是些上了年纪的老人和孩子。
北美人注重隐私,邻居之间都不太串门,这里就他一个华人,安心也没特意去跟当地人套近乎,所以来了两年了,也就混了个脸熟,没交到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在家的日子里除了出去吃饭购物,大部分时间都躲在自己屋里看电视玩游戏,比起这样的沉闷,他觉得一个人开着车,在大沙漠里自由飞翔要更畅快一些。
现在安心还觉得,那天那个基站突然出故障,就是个预兆。
那天的工作本来已经结束了的,临时发现有个基站有问题,害得他不得不又掉头回去维修。不过他倒是宁愿当天多花一点时间处理好,第二天14号逢双是休息日,他可不愿意又出来跑一趟。
故障不大,换个零件很快就搞定了,只是这一来一回的,耽误了不少时间。看看天色已经有点暗了,11月份的犹塔,只要太阳一下山,温度就会急剧降低,外面会很冷。安心快速地收拾散落在地上的工具和设备,打开车斗门,一一放了进去。
这台皮卡是福特f-150,也就是国内车友常说的“猛禽”。这车底盘高,动力充沛,越野性能相当强悍,用来在戈壁沙漠里工作简直就是绝配。
公司给配这车是有他的道理的。
犹塔沙漠并不是我们惯常理解的那种沙海,这里真正的沙地并不多,更多地方是连绵的山丘和一望无际的戈壁荒野,千万年岁月的冲刷,造就了无数沟壑。常年干旱少雨的气候不仅催生了大盐湖,也导致地上几乎寸草不生,环境恶劣到了极点。由于这里的地形地貌跟火星非常相似,太空总署经常来这里做火星模拟居住试验。在这种数百英里都看不到一个人的地方工作,一台好车无疑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从这个角度来说,这家公司还是蛮良心的。
男人没有不喜欢肌肉车的,来北美工作还能开上猛禽,虽然只是个XL版的入门级,还在前任维护员手里开了好几年的老款,当初也让安心在朋友圈里狠狠地嘚瑟了一回,把那帮穷小子羡慕得一个个眼睛都绿了。想想吧,开着“猛禽”,在无边无际的沙漠里纵横驰骋,那还不是MAN得荷尔蒙与汗毛齐飞呀?
车斗内除了设备工具外,还井井有条地堆放着野外生存所需的全套装备:帐篷、睡袋、防潮垫、水壶、登山绳、装着手持式信号弹和点火器、药品之类小物件的铁皮盒,此外还有三个30升的方形油桶,两个装满了柴油,一个装着水。这些东西都是为了防止万一意外滞留在荒漠里而准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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