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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偷欢》 (2 / 2)
        还有,我是一个感情非常丰富的作者,我希望,所有这些爽感的元素,都被我合理的用感情穿插在一起,构成文字。

        其实,这些技巧,并不是我所追求的至高目标,我写书是靠的热情,我始终深信巴金先生的话:没有伟大的热情,就没有伟大的作者!

        我相信,我是深情的,我写书,就像在追求我毕生也无法得到的梦中情人!

        每一个作者,虽然嘴上不说,但在他的心中,都希望自己出出名,出名之后,更希望成为不朽。

        这,只是一个肤浅的愿望,任何一个作家,都是这样。

        我想,包括鲁迅,最初写作的时候,也不知道自己会不朽。我只希望,有了目标之后,我能够更加快速的前行!

        所以我说,我不仅仅是一个想赚钱的作者。

        能耐心看到这里的人,都是理解我的人,希望你们可以原谅我的狂妄:是啊,如果连想不都不敢想自己的作品会不朽,那他要不是天才,恐怕永远无法成功的。

        我不喜欢血红,他为了拉近读者,竟然说自己是猪。

        在这里,我不会说自己是猪,也不会说自己是别的什么,我只说,我是一个勤奋的人。

        希望,因为我的勤奋,使你爽快,这是我的愿望!

        最后,就算我这作品不能大红,但带给我痛苦,也是我所期待的。因为,既然已经不再有幸福,那至少应该带给我痛苦,要不然,我的人生从来未曾存活过,犹如野草,什么也不留下,这实在比死亡和腐朽更其不幸。

        假如此书以后会出版的话,就算是序吧!

        去吧,我的《偷欢》!

        蛙塞于2007年7月21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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