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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河东之策 (3 / 4)
“其一,奇设郡府。河东之地,富庶安邑,天下名城,商业之都,南可到中原,北可到上党邯郸,人尽以为,我秦设河东一郡,这郡府应该在安邑才对,而臣却以为,平阳最合适。
其二,驻守屯兵,以作应战。平阳一城,扼守要道,东进可威震韩国,北上能蚕食上郡,不可谓不重也,我郡府在此,我秦军在此,只要平阳无事,则整个河东则安。
臣以为,可在河东常年驻守屯兵,乃至派遣战卒,派遣斥候,严密监视魏韩动向,若得时机,依照白起都督之策,今日取一地,待纳入秦治之后,明日再取一地,如此往复,不需一年,可得上郡全地。
其三,迁徙秦人,巩固治理。蜀郡都江堰完工在即,开江城有九万水民,可将其迁徙一半出来,补足平阳城人口。
这些水民,受我秦教化日久,有我秦人之风,时日已久,对河东氏族,也有同化之用,河东之战,我秦俘获四万余俘虏,开江城所缺水民,可由他们补充。
其四,礼同法、书同文、车同轨。臣之所说,实乃大王近年之策略,所谓礼同法,也就是同礼,也同法也,同法,则用秦法治之,而同礼也,则是倡导河东氏族,遵循我秦人一样的礼教,一样的节日,一样的纪念日。
以十二月底为年关,以大王即位之日,为庆国节,以倡导孝道之日,为明清节等,让魏人和秦人习性相近也,除此,还有朝服衣冠,祭祀礼器等,都可依此来定,此为同礼。
书同文,乃推行秦国简字,兴办大学宫,教授四言,车同轨,战让车再无秦魏之分,从方方面面,让秦人魏人无异也。
其五,以柔于民,重法治乱。对河东之民,当以教化为先,引导为主,消除对我秦人之怨,消除秦魏之分;重法治乱,面对不尊秦法者,又采用重典,尽皆诛杀,维护稳定,以威震氏族。
其六,大行商,广开源。河东之地,本就是商业发达,大王可在此郡,法外开恩,推行商业,就如同陇西郡一样,保持河东之风,以河东之商业,能壮我大秦之府库,臣以为,十二郡之地,郡郡不同,当以不同之法治之,以合民情。
其七,重农业,授封功,纳氏族,共携手。河东之地,历经魏国文侯武侯两代,本就有灌溉之利,可令大农司,以河东为重,让此地再无饥民。
秦让民丰,则民心必然向秦,按照秦律,对河东有功之氏族,授封勋爵,招纳当地名士,联袂而治,慰氏族之心。
臣以为,有这七策,河东之地,不出一年,必得上郡之全境,不出三年,人心皆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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