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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一路往南的身影 (2 / 3)
少女在丑男的威逼下,一起走向了警察局。
经丑男人的能言善辩一讲,警察为此立了案,由于是星期五,不得不在当天开庭。
当物证指证了矮个子是小偷,接着到人证。在控方律师的一大堆开场白后,关键的一句到了:“证人,你可否看见他们两个人碰撞?”
少女点了点头,陪审团心中有数。“但是!”少女把手一摊,像女神一样严肃说,“我亲眼看见原告的钱包掉在地上,并非所谓的偷窃!”
“你撒谎!”丑男人大喊。法官敲锤叫安静。
事情有所转变,但是被告的眼睛是迷茫和愤怒,用神看着证人。商量了一段时间,控方律师再次站起来,说:“法官大人,我们取消控诉。不过,在取消同时再次控诉被告人犯了“路不拾遗”罪。根据我国宪法第xxx卷第xxx章第xxxx条xx例中,公民捡到其他公民的财物或丢失的任何物品不奉还者,不管价值多少,当属犯罪。”
“法官,我认罪!”矮个子整个过程都没有说话,一说就是这句,教全庭哄然。他并没有结巴,证明这句话在心中组织安排了很长时间。
被告认罪,法官依法执行。
眼看着即将关到牢狱的矮个子,菩萨心肠的少女跑到他的身边。“为什么?”
矮个子沉默了,过了一会儿,他再次结结巴巴:“我…我确实不……不想还,用……用不着你可怜,我…我饿了很……很多天……天了,现在……在正……正好,我……我…我可以在……在里面吃…吃……吃”
少女不知怎样说话,灵魂惴惴不安,隐藏着千言万语。
黄昏六点,她回到东联街,找了一间便宜的出租屋,从此住了下去。
第二天,少女在附近工厂找了一份工作,当流水线工人。时间一天天过去,到了八月中旬,天气很热,到达了顶峰。
该月十九日晚,少女从工厂回到出租屋,因为身体实在太劳累,不顾一身汗水,倒在床上就睡着了。时至三更天,朦朦胧胧听见一丝声音,大概在楼下的家电维修店和五金铺之间,听久了就发现是年幼孩子的声音。
其中一个大哭叫喊:“小粽,快来啊,我摔倒了。”
叫小粽的孩子声音沙哑,说:“月饼,你没事吧?让我看看,……没事,只是淤了一小块,当男娃不可以随便哭。”过了一会儿,天真的孩童玩耍起来。“看!这是魔幻城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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