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梦星联合开发公约 (4 / 5)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20章、梦星联合开发公约 (4 / 5)
        3、开荒土地和居住区如遭梦星野生动物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损毁,并在30个地球日内恢复则所属国失去对应的领土,此片土地归于无主之地。

        4、已开荒并获得承认的领土不得将人员移居新的地区开荒。必须保持领土的长期有效管理。

        5、不适合居住和耕种的土地,在本公约实行期间,不得被各国化为领土,但可以进入探险、侦查、测绘等。

        八、通信

        1、已通过中继卫星联通地球-梦星数据连接

        2、由于数据传输时间,通信单程大约需要10小时延时,一般每次通信,会在第二天收到回答。

        九、梦星大数据

        1、建立与完善梦星大数据。

        2、内容包括地理、矿物、植物、动物、微生物

        3、新物种、地理、矿物等命名权,属于第一个上传数据的人。

        4、除各国政府专门研究机构外,对于上传数据的人员,视信息重要性予以奖励。奖励方法见附件一。

        5、大数据的更新的数据每天上传地球。

        梦星联合开发公约附件一

        梦星大数据奖励实施办法

        1、大数据数据库奖金由本公约缔约国共同按比例承担,建立奖励基金,新缔约国按比例承担奖金。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更多完整内容阅读登陆

《墨缘文学网,https://wap.mywenxue.org》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