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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一十五章 地主老财也是群众(2) (3 / 4)
其三,朝廷明年从出口份额中让出部分给予绸商,但前提是绸商必须遵守第一第二和第四条。
这第四条就是,绸商出口所得收入七成黄金白银,必须存入金戋寺,每笔存入款项五年内不得提取,且以一年存款利息计息。
最后,日后出口的市场会很大,赚头会更多,绸商如果不服从以上条件,日后朝廷可以照会各国,不与朝廷非指定的绸商交易。也就是说,今后不与朝廷合作的绸商,只能在国内销售,无法私人出口。
至于户部每年组织货源的出海贸易,本王也不会拦着,但是工部与轩禾书院日后再有什么高级的织机,乃至日后丝绸织布机,户部与绸商也就别想要了,到时候谁产量大,谁成本低,谁才赚钱更多。
桑大人,本王的建议不妨考虑考虑。”
丝绸眼下还是暴利产品,而这些绸商得到暴利之后,仍然不放心朝廷和金戋寺,所以多数款子都藏家里,或者存自己关系户的钱庄里,这也没问题。
有问题是现在的规模,还不不足以影响到国家经济,但随着日后敞开了对外出口,绸商的利润会迅速暴增,他们再把钱攥自己手里,不拿出来流动,也不存入国有银行,让银行拿出去投资,这就有问题了。
但是要他们心甘情愿的配合朝廷稳定社会发展,他们显然又没这个觉悟,所以就得有利益驱动他们服从朝廷,而这个利益就是日后的“海外市场”
朝廷的丝绸出口目前是半管制,以外商进入广州交易为主,朝廷监管并从外商和绸商中抽取利润。
同时户部也组织朝廷织造丝绸,和民间丝绸货源、船队出海贸易,民间船帮这些年也出海,随行会带一些丝绸,但是数量不大,因为外商买走了大头,同时国内产量也供不应求,因此私人出海贩卖丝绸的数量并不多。
但是从今往后开始,朝廷将大量收购桑农丝绸,金戋寺、内司府、六局、内宫局都会开设和扩张丝绸生产,因此日后朝廷自产丝绸数量将会迅速激增,成本也更低。
这就意味着国有产能将大量占领市场份额,一旦市场份额被占领,同时朝廷产能又大,质量又高,民间的绸商就会被挤死。
虽然整个市场因为外需增加和市场打开在做大,但是朝廷的国有体制会迅速垄断市场,把私人资本给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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