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八十九章 血财 (3 / 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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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八十九章 血财 (3 / 5)
        “长孙家主,否能让他们与我等同行,本王向看看他们捕猎。”

        “这恐怕不行。”

        “这是为何?”

        “郡王有所不知,羚皮异常精贵,所以当地响马经常出没在此抢掠猎户的猎获。因此若非一起的猎户,不会与其他陌生猎户同吃同宿。”

        “就请长孙家主告诉他们,他们的羚皮本王都买了,立即给现钱。”

        “那好。”

        由于藏羚羊皮在当下是绝对暴利产品,绝对要比现代还要暴利,因此当地经常出没的响马,专门在捕猎季节司机出动,专门抢劫,甚至杀害牧民猎户。

        因此猎户都是大量结伴出行,绝不会与陌生猎户结伙,谁也不知道陌生的猎户团体是不是响马伪装的。

        但话说响马既然有马匹、装备和人手,他们自己去围捕岂不来的更快。

        要是人人都这么想,社会哪里还有什么犯罪。强盗既然是强盗,当然是想不劳而获,他们要是有这个劳动觉悟,能去抢劫杀人?

        更何况他们开的不是宝马,是四条腿的马,藏羚羊不是那么好碾的善男信女。

        长孙奉操着部落的土话与当地牧民交涉,沈云卿用十二两黄金从他们手中购得了二十张皮子,以换取他们结伴同行。

        拿到黄金之后,安全起见,这波牧民一分为二,二十人带着黄金赶回部落,剩下的四十多人留在当地宿营。

        一张藏羚羊皮在关内北方地区可以卖到二两,甚至三两黄金一张,但在捕猎的产区,价格要低得多。

        当地的部落没有关内的生意渠道,就只能卖给商人和二道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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