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一章 一块地引发的血案(4) (3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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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一章 一块地引发的血案(4) (3 / 4)
        和平繁荣时期,却养着战乱时期的兵备,财阀们既不想裁员,而朝廷也管不了,朝廷陷入国富“民强”的尴尬局面,国家是整体富裕了,但某些只占一小撮的“老百姓”却成为国家中的强势群体。

        “陛下,民间蓄养私兵势头日益严重,其中涉及抛荒、隐户、隐田、偷税、漏税、非法经商、非法牟利、拐卖人口、欺行霸市等诸多问题,绝非徐州一案。如要追究吴执、刘岩镜,那之前所发类似刑案岂不都要追究,若不追究,朝廷又如何向天下交代,还请陛下明鉴。”

        沈云卿相信女帝会考虑他的意见,因为蓄养私兵的本质并不是民间养兵,而是可能反叛。

        王朝顾忌民间蓄养私兵不是因为不合法,也不是影响治安,根本是怕叛乱,怕那些个野心家篡权夺位,女帝也一样。

        此时公孙芸惠收敛了方才气势,她已经清楚沈云卿的立场,同时也开始考虑民间蓄养私兵的问题。

        “那依爱卿之见,此案该如何办理?”

        “回陛下,此案已经不能按单纯的百姓械斗处理,根本上是因为朝廷法度缺失造成的刑案,因此朝廷也有责任。”

        此言一出,众人议论纷纷,田诚立马就说:

        “海郡王此言老夫不敢苟同。若是朝廷明令禁止民间蓄养私兵,而刘岩镜蓄养私兵四五百人,违律在先,知法犯法,岂是朝廷法度缺失。”

        “田大人此言不差,但朝廷何曾管过。若是地方官府一开始便严加管束,何以至此,若是朝廷严查地方衙门,又何来民间蓄养私兵,可见是朝廷失察。朝廷有法不依,有律不遵,岂是百姓之过。田大人,往年诸如此类刑案频发,可见有地方府衙追究?”

        “……”田诚未言,他很清楚地方上的烂事。

        “既然田大人清楚,如追究吴执、刘岩镜,往年的旧案也应追究。但如果追究,就要冒着逼反他们的风险。但如果不追究,对吴执、刘岩镜而言又有何公平而言,更何况到目前为止,刘岩镜不过是为自保而已,自保者反要受罚,这是何道理。”

        言毕,沈云卿看向女帝继续说:

        “陛下,徐州案关键并不在买卖土地,而在民间蓄养私兵壮胆,要遏制诸如徐州案再发,朝廷必须从根本上解决蓄养私兵问题,不解决蓄养私兵,日后还将发生更多,甚至死伤更为恶劣刑案。

        而徐州案应该特事特办,与之前一应类似刑案一样处置。而徐州案之后,应该按新法处置,如此才公平。”

        沈云卿建议以徐州案为界,徐州案应该和之前的恶性刑案一样处置,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赔偿死伤者一些钱财后,就此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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