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九章 庒县风波(6) (2 / 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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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九章 庒县风波(6) (2 / 7)
        这不懂法,在任何年代都吃亏,更何况是打着官府名义,戴着利益代言人这顶帽子的命官。

        按大岐律,上级官员凡有重大案件,包括刑事、军事、叛国等罪行,下级官吏一经查实,有权捉拿缉压,但是有个尺度。

        首先职务高出你一级,品阶高你两品之内的可以特事特办,正七品可以缉压从六品、正六品,但要缉压从六品,必须得到高于自己官员的联名,捉拿司马和县尉,必须刺史首肯。

        如果是刺史出了猫腻,就得六曹中的三曹联名可以执行缉压,当然,再特殊,连六曹也出了问题,就只能请示节度使,如无节度使,只能向朝廷请示。

        而且捉拿之后只能缉压,不能开审问罪,给案件定性,只能等着上级衙门来提人审案。

        对于下级属官幕僚,可行罢免暂停职权的便利,并向上级衙门提告待参。

        虞童是正七品县令,特殊条件下,有权捉拿缉压从从六品、正六品、从五品,职务高一级的官吏,换而言之,州府除刺史,和绝大多数司马、司法、司户三曹外,以下地方官吏都能特事特办,更何况沈云卿这个七品的散官。

        虞童以“疑罪有罪”的逻辑,给大火定性,建立在田间大火造成伤亡的有罪推定基础之上,捉拿沈云卿合情合法。

        在虞童看来,这么大的火,死一两个人是少的,不死个几十上百号人,简直天理不容,沈云卿这个地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沈云卿低估了虞童的手腕,同时也只怪他读书太少,不懂法。

        一班衙役将他拿住便要押,顾温情急之下找来家丁夺人,沈云卿担心事态扩大,再给虞童扣上“暴力抗法”的罪名,忙是说:

        “管家,莫要与官府冲突,快去州衙找王大人。”

        “可少爷你怎办!”

        “别担心我,我好歹还是七品的散官,姓虞的王八蛋奈何不了我。”

        此言一出,虞童暴跳如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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