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大海曾经做过这样一个梦: (4 / 1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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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大海曾经做过这样一个梦: (4 / 13)
        屋中间一根粗壮的木头悬挂着一个电灯泡,是村子里水电站发的电,把屋内照得红淡淡的。

        公社李文秘书此时,一心想保成金思文和陈康的婚姻事情,他想把以后要举行的结婚仪式改为今晚,就把这一对年轻恋人,即刻就能睡在同一个床上。

        金思文知道她的母亲是怎么一个人?她是重钱物不重情之人。

        陈康刚才在酒桌子上,向来客敬酒,有一位姓竹的老师,说:“陈康,我看你晚上喝酒喝得不多。”

        那位竹老师心里很明白,他也预感到陈康今晚就能好事来到。

        竹老师还对陈康说:“你**,沾了公社李秘书的光,要不再教你**再举办一次结婚仪式,把你挣的几个钱给你诈完。”

        陈康深深地感到竹老师到现场来参加他的喜事,是为了支持他,让人看到他陈康的人缘还是很好的。

        金思美的父亲,是生产队长,常在公社开会,早知道公社干部李文秘书,在他的心中以为那就是上级领导,是不能得准的。金思美的父亲内心中有正直的一面,和金思美的母亲在大的方向方面是一致的,要让他的女儿今晚把定婚改变结婚,内心中实在是不能接受的。

        陈康也在屋中间站着,他当时的心情,恨不得一下子拉着金思文的手,就跟他回到他的学校,晚上和他就睡在一个床上,他内心中,认为人生大概结婚是人生中一个大事,人生能结婚,有女人愿意和他生活在一起,那也不白来到世界一回。

        金思美知道她的母亲是一个处事多变的人,她虽然被她的父亲母亲养大,可是在她的婚姻问题上,她却有了她自己的心,她也是恨不得晚上就和陈康一块回他的学校,从此就离开她的娘屋,跟上她的男人一起生活。

        金思美的母亲经过了公社秘书李文反复劝导,终于同意让她的女儿今晚就跟陈康结婚。

        金思美的母亲说:“那就按李秘书说的办,我也想通了,以后还要举办一次仪式,也是很麻烦人的事情。”

        金思美的母亲吐口后,陈康就拉着金思美的手,步行了一里多路回到了他教书的学校,那天晚上,陈康尽情地享受了爱情的甜蜜。

        李文那天晚上从金思美家出来,推着自行车回到了公社,一觉睡到了大天亮,喝酒之后的醉意才慢慢地消失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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