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 天理国法人情 (3 / 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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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 天理国法人情 (3 / 7)
        王张氏愤愤道:"老身看不惯这个狐狸精身上的狐媚气."

        江逐流反问道:"既然你看不惯王柳氏身上地狐媚气,那么当初给儿子说媒的时候,你为什么不拒绝呢?怎么同意你儿子和王柳氏的婚事呢?"

        王张氏张口结舌,半天回答不上来.最后她老脸一摆,涩声说道:"老怪老身当初瞎了眼,没有看出她是个狐狸精.他们成婚后老身才发觉,儿子整日和这个狐媚子厮混在一起,哪里有工夫搭理老身!老身求大人为老身做主,让不孝子王山休掉狐媚子!"

        江逐流点了点头,到这一步案情基本上算是大白了,这个案子和他事先的判断完全一样.王张氏青年守寡,把儿子拉扯大,心理上把对丈夫的思念转化到对儿子的依恋上,不知不觉地产生了一种畸形的占有欲.这种畸形地占有欲在王山没有娶媳妇儿前尚未表露出来.等王山娶了媳妇儿,整日里和媳妇儿呆在一起,自然陪王张氏的机会就少了.王张氏自觉受了冷落,不知不觉就把这种情绪转化到对王柳氏的厌恶上面.她认为一定是儿媳王柳氏长得太俊俏,所以才魅惑住了儿子王山的心,让他没有时间来陪伴自己,因此,王张氏才来荥阳县衙门状告儿子王山忤逆不孝,坚持要让王山休掉儿媳王柳氏.

        案情是清楚了,可是怎么判呢?江逐流犯了踌躇.

        这种案子若是在现代社会,大家都会一笑了之,没有人会把它当回事儿,因为本来就是婆婆无理取闹.可是话又说回来,在现代社会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现代社会人们交往活动多.娱乐方式和娱乐手段也多,单身母亲有很多排解苦闷情绪的手段,几乎不可能产生对儿子地畸恋.现在的问题是,这个案子发生在宋代,这就让江逐流感到非常麻烦,非常棘手。首先在宋代,人们根本不会觉得王张氏此举是无理取闹。他们会觉得是天经地义的,儿子孝顺母亲,本来就该母亲说什么儿子听什么。

        江逐流忘记中比较深刻的一件事情就是陆游休妻。陆游的母亲是宰相的孙女,有文化有教养,应该是通情达理之辈,而陆游地第一任妻子唐婉儿更是陆游舅父的女儿.是陆母亲内侄女.可是陆母偏偏看不惯陆游和唐婉儿的柔情蜜意,不顾陆游和唐婉儿地苦苦哀求,硬是逼迫着陆游休掉唐婉儿,以至于若干年后,陆游再次遇到已经嫁给皇族子弟赵士程地唐婉儿后,一时感触.写下了名传千古的《钗头凤》

        红酥手,黄滕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簿.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陆母是名门之后,教养和学识非一般人家所能比拟,可是大诗人大词人陆游还不得不迫于母亲压力和情投意合的表妹唐婉儿离婚.可见在在宋代人们对"孝"字之看重.只是这个"孝"在我们现代人看来,不过是愚孝而已.

        陆母是名门之后通情达理尚且如此,更何况一个乡野村妇王张氏?江逐流心下盘算,感到十分左右为难.

        若是按照大宋律去断这个案子,那么一个办法就是逼王张氏地儿子与儿媳离婚,满足王张氏典型的畸恋心理;另一个办法则是以忤逆不孝的罪名判王张氏的儿子充军发配.无论是哪一种结果,江逐流都不愿意看到.因为以现代人地观念来看,王山和王柳氏并无过错,如果强迫他们分开或者让他们接受刑罚,那就太残忍太不人道了.可是如果不按照大宋律去判,王张氏会同意吗?下面看热闹的百姓会心服口服吗?他们从小接受地观念就是百善孝为先,什么事情都应该长者说了算.现在江逐流判案子说,王张氏无理取闹,王山和王柳氏继续生活在一起,不必离婚,这在宋代不是天大的笑话吗?

        江逐流一边翻看着卷宗,一边默想着大宋律,盘算如何才能在现代人的观念中和严苛古板的大宋律中找到一个合适的接口,把这个忤逆不孝的案子断得符合大宋律,又符合江逐流地现代观念.

        江逐流盘算来盘算去,都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契入点.忽然,他把目光落在案卷中一行字上:王张氏,五十六岁,守寡多年,现有独子王山......

        江逐流一敲桌子,有了!王张氏不因为畸恋才状告儿子王山吗?要解开这个案子,还要从畸恋两个字上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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