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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张口就来 (2 / 4)
李渊拿自己这个儿子没办法,出于报复心态,无脑的生娃。
李世民也不敢说什么,只能硬着头皮担着。
尤其是早年给宠上天的李元瑷,李世民自己都不记得给他擦过多少次屁股了。
万万人之上的皇帝都是如此,何况他人
不过大不孝可分好几种,唐律大致将不孝罪归为十条,简单的来说就是:检举告发父母犯罪行为的;骂父母的;背地里诅骂父母的;父母在世期间自己另立户口、私攒钱财的;父母不尽最大能力奉养,使其得不到救治生活保障;父母丧事期间自己娶妻或出嫁的,父母丧事期间听音乐、看戏的;父母丧事期间脱掉丧服穿红挂绿的;隐匿父母死亡消息,不发讣告、不举办丧事的;父母未死谎报死亡的。
这些不孝罪有的轻,有的重,并不能一概论之。
故,李元瑷忙道:“他因何论罪”
裴律师道:“父母不尽最大能力奉养,使其得不到生活保障。”
李元瑷微微动容,这罪可不简单。
裴律师道:“正所谓,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姜之明自幼丧父,为母亲一手带大。可就在**病危需要之际,他却杳无音讯,直到**病故,方才出现。莫说端药侍奉病床前,连守夜都未成赶上。而且双亲病故,身为人子,理当守孝三年。可姜之明倒好,还不足一月余,直接来汴州。如此大不孝之人,我裴律师不齿于之为伍。”
李元瑷顿了顿道:“也许他令有隐情”
裴律师正义凛然的说道:“有隐情如何这天下焉有事情比生身母亲的性命更加重要”
李元瑷竟一时无言辩驳,确实,于私心而言,没有比生身母亲的性命更加重要的事情。
“那,这样吧!”他细思片刻道:“孤有要事与之商议,刺史安排孤探监吧……”
裴律师犹疑道:“这个下官无能为力,所犯的是十恶大罪,不可轻易探视。而且下官并没有这个职权越俎代庖……”
“好吧!”李元瑷哪里听不出来话中涵义,说道:“既是如此,那我也不为难刺史了。今日一路疲累,就不与刺史多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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