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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易传(下)
天定五年,帝既灭后赵,即皇帝位。帝本为西晋属,然觉司马氏之将衰,遂自立为帝。初,陆易未应帝召,伺时而察帝也。天定五年,有以易诗含胡字以上闻者,刑部尚书大怒,欲严惩之,为帝所止。与之谈,称善久之,受翰林院学士。易以帝为识其才者,欣然任之。有或而不知其故者诣之,问曰:“先生拒刘曜辟石勒,诚不仕之高士也。今何故为凉帝而仕耶?”易曰:“吾所以不应曜勒之请也,盖其嗜杀戮,不行仁义也。其杀心过高,如使古之圣人辅之,亦难以变也。而天定则不然,其治也,胡汉一家,并无贵贱之分,是有为之主也。吾不愿为虎作伥,使天下之民九遭其苦,故辟之。且吾少时历尽战乱之苦,内自誓将以改之,今适遇一贤主之才,曷不佐之以求吾志?况吾亦不愿为郁郁不得志者也,以是特作诗以查之。现吾业已成,诚治世之主也,遂许之。小子识之,勿为时势所动,是君子贤臣所为也。”宗子顿首称善,曰:“先生所言极是。”
易既为翰林院学士,凡十年,议事不计其数,常与帝论政事,昼夜不息。帝喜之尽忠履职,诏拜秦国公。以是益感帝之恩,欲以己之所学尽出以求国之强。为帝谋,三战打破东晋军。晋主惧,献黄金万余请服。又连破北数部,天定十年,定北部地。北部乃诸胡所聚处,胡之风俗又相异,常有诸部相攻。易遂制律法,又遣人晓之以儒法,办儒堂以教之。后一年,乃知礼,行儒家之道。举止有礼,又有无数人戴帽尊先圣,时人闻之,以易贤闻于天下。
天定十五年,帝崩,诸子乱,国破败不可收拾。易失意归故里,旬余,忧愤而卒。
罗真君曰:“易少时孤苦,立大志于心。不助桀纣为虐,伺时以待时,是待明主之至也。为人臣者需忠于主,天理也。但若主残暴害民,非为忠者亦可也。伯夷叔齐食薇首阳,非忠于纣也,盖欲存其气节也。”
注释:1.垂髫:小孩,指少年时期。
2.内:内心中。
3.辟:通“避”,躲避。
4.宗子:同宗族的侄子。
5.石世龙:即后赵明帝石勒,字石龙。
6.天定元年:天定,为东凉太祖邬尼年号。
7.本为西晋属:太祖为辽西安平人,辽西为西晋土,故曰为西晋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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