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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圆传
王圆传
冬,王圆卒。罗子闻之,亲赴其家,视其子,嗟叹久之。因相与忆王圆事,有感而作斯文。
王圆,金陵富贾子也。少不喜读书,然其父严加教束,遂涉猎经史。年十七,随父赴青州,道失其途,为盗所获。其父至青,圆竟不见,大惊,百计以寻之,不济。岁余,意甚怠,不以儿为念。未几,父归家,见一丐于庭。见之,扑之而泣。父大或,孰视之,乃王圆也,喜问之所以来。圆气虚声弱,不能言,又蓬头垢面,遂引之沐,令备餐以食之。圆既入饼数百枚,乃始言。其言曰:“儿既陷贼手,几为其所戮。至贼穴,则逼儿入其籍。不从,左右欲刃儿。未几,副贼至,止之,引儿见贼魁。魁异之,寻欲以女妻儿。儿以父母未应,不能应之。魁亦不强加于儿,遂厚待于儿。儿诡言以婚姻事告之父母,得千金出。青又距金陵路远,行未半,千金累尽,无所依,遂乞于途而至金陵。”言毕,呱呱而泣。父亦泣,良久,正色曰:“事已至此,汝既有婚姻,曷不反而告之以功成?其闻之,必大喜。及汝为婿,可晓之以大义,使其为良民而不为盗,是可立而待也。”圆不解,曰;“儿以告父母而出之,非欲结婚姻也,盖欺之耳。”父大怒,欲策之,曰:“庸奴!汝读圣人书,竟不知信义之重。今汝既许其婚姻,又怎能负之而不赴?与人约而相弃而去,非君子为也。”急催之。圆乃携父信至青,诣贼魁,告之以许,大喜,尽毁山寨之迹,降知府。未几,圆大婚,父丈具会,父视其女艳妍,又举止有礼,幸前之言。太守亦以其之功,具金谢之,圆闭门不纳。
圆幼虽识经史,然其志不在仕也,未曾赴乡一试。先是,圆游金陵城中,遇苏氏。苏氏,木工也,能以一尺之木,为宫室、花鸟,无不绝妙。圆见之,辄喜,拜为师,习木工活。后三年,其父卒。圆本不善贾,故断父业,又不以才为重,旬余,家产累尽。圆遂为木工,与豪富人雕木以养其家。视其雕,皆形奇,时人以之为宝,故贵人时诣之以求一作,以是圆之名益盛。一日圆关其铺欲去,为二人所止。二人持刀胁之,曰:“汝若不用千金与吾等,今即断汝命。”圆惧,失声曰:“吾实无余才,铺中仅数巨木耳。”不听,乃入而视之,止数木横于地。又搜其身,未有一子,乃忿然而去。
罗真君曰:“先吾游金陵,遇王圆,识其才,因结为友。后与圆共游于金陵城中,遇方妃,诚美事也。往日之游,又在目前现,而人已去。且圆半生贫困,其为精美之作不能获钱甚众?或矣!天何妒有才者乎?”
注释:1.济:成功
2.策:用竹鞭打。
3.相弃:抛弃他。相,这里特指他。
4.幸前之言:对先前所说的话感到庆幸。
5.止:通“只”
6.忿然:气愤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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