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家不家,亲不亲 (4 / 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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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家不家,亲不亲 (4 / 5)
        “老大守钱连儿子结婚的礼金都舍不得出,不就三万块钱吗?就当买了个媳妇,也好过儿子三十老几还没成家吧。再说了,人女孩都给他生了个大胖孙女了,真是拿钱跟拿命样。还谈什么婚宴,说得可真好听,钱都没给,人女孩家里人会点头吗?做他春秋大梦去吧!不去!通通不去。”

        南窗纱帘映照出祖父弓曲消瘦的影子。

        事情其实是这样的,白天大伯父是联系二伯父他们与祖父在红墙老院里商讨堂哥婚事的。之所以要商讨,是因为堂哥未过门的老婆家里人说了:“结婚可以,得给我们三万块钱的礼金。”

        其实这换作在我们村或者其它省的一些村是不足为怪;的,因为按照我们的习俗,男方送了礼金,女方是要还三分之二的,余下的三分之一是报答女方父母养育之恩,这样也比较符合道义。

        但大伯父要给的三万块钱可就

        截然不同了,那是一个铜板都不会回来的。而这种行为,在乡下俗称为“卖女儿。”视钱如命的大伯父与主张答应给三万块钱,权当买下这个媳妇的祖父自是水火不相容,吵到激裂之处,神台的西洋钟也被气急败坏的大伯父一手摔碎。弄得祖父一气之下说不去婚礼现场了。这也就有了前面的盛况。

        “爸,不管怎么说,他们都是你

        的亲孙子亲孙女,他们婚礼,于情于理你也该去瞧瞧。”

        李家人是李家人,盛家人是盛家人,太外祖父生前就立下规矩,姓盛的孩子一律只能叫祖父爹,而姓李的叫爸。只是太外祖父死了,祖母死了,这规矩也渐渐消失了,四叔他们压根就不遵循,也只有我爸傻得可怜,叫了三十多年的爸。听了父亲的话,我本欲脱口一句:“对啊,对啊。”却被父亲横刀截下,“你就这么看重与他们的情份?”

        我“嗯”了一声。

        小时候,虽然爸爸他们四兄弟里争外斗,嫁出去的姑姑也时常与四兄弟争锋相对,时常为个小事吵架。比如说过年拜年去她家吃饭,四兄弟要酒喝,她不肯买,四兄弟怕她没钱,给钱让她去买,她也不买,说什么:都是兄弟姐妹,谈钱伤感情。却始终都没有买酒。

        虽然长辈他们这样不像亲人,但我们几个小孩子,堂哥、堂姐、堂弟、表妹等却很要好,时常一起捉迷藏、扮鬼吓大人、丢三仙(一种游戏)、跳皮绳、玩鞭炮,踢毽子……

        我还沉浸在对过往美好的追念之中,父亲却叹息道:“可他们是一只只哑了的麻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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