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文侯兴魏 (6 / 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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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文侯兴魏 (6 / 7)
        一些有识之士也曾提出过改善奴隶状态的“井田制”。

        即把一大块土地分成九份,中央的一块为“公田”,周围八块为分给奴隶们的“私田”。

        每年奴隶们要先到“公田”上去春种秋收,然后再回去经营自己的“私田”。

        “公田”上的收获归主人,“私田”上的收获归“农奴”。

        “农奴”有了一定的劳动成果支配权。

        经济状况和社会地位自然有所提高,生产积极性也会提高,对发展社会生产力很有好处。

        可惜,据考证“井田制”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贯彻执行,大概是奴隶主们感到自己获益少,投了反对票。

        李悝担任魏相后,在政治、经济上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尝试。

        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逐步把“奴隶”(或“农奴”)转变成“农民”。

        经济上,按人分给一定量的土地,收获的产品必须向主人交纳一定量的“地租”。

        其余的农民自己自由支配,交租的比例为十分之一,称为“什一税”。

        (实际上这个比例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因为国君和主人有权修改。)

        尽管劳动者还要受到很重的剥削,但与奴隶相比,经济状况还是有了本质上的改善,农民的政治地位也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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