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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雍正新政 (3 / 4)
养肥了贪官,坑坏了朝廷。
这些都是从古代开始就有的。雍正认为,对这种行为不能继续容忍了,否则国库的亏空是永远也追不回来的。他知道,对这些人讲大道理是没有用的,因为他们眼中只有钱,要想解决问题必须制定一套制度。
为此,他专门设立会考府。
他让他最信任的十三弟怡亲王允祥亲自主持会考府的工作。允祥做事认真,非常有才能,每一项工作都完成的非常出色。最重要的是他从小到大一直对他的四哥忠心耿耿。因此雍正非常重视他,也放心把这样重大的差事交给他。
除了带头的允祥外,到会考府工作的还有雍正的舅舅隆科多、大学士白潢、左都御史朱轼。这些人都是朝廷上的大官,雍正为会考府组建了一个豪华的领导阵营。
会考府和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这六部是一个级别。从此,地方上缴税银或报销开支,各部院动用钱粮和报销经费,都要通过会考府会考(稽查核实),谁也做不了手脚。这样就极大地避免了有些官员相互包庇蒙骗。
雍正极大地提高了会考府的权力,他对会考府抱有很大的希望。允祥刚刚到会考府工作的时候,他对允祥说,“你要是不能干好这份工作我就立马换人让别人来干,他们如果还不能干好那我就亲自来干这份工作。”
因为雍正的重视以及允祥等人的认真工作,会考府在成立的短短两年之内就处理了五百多件奏销事件,取得了很大的成果。雍正的这一项创新是成功的。
除了买通上级外,那些贪官还有一个欺骗朝廷的手段,那就是混淆“贪污”和“挪移”。
贪污,这肯定不是什么好的词语,要是被指定贪污,那必须要严惩。
虽然都是犯了国法,但是“挪移”的罪名相对“贪污”来说要轻很多。因为有时候某些公务会非常紧急,官员必须要“挪移”一些国库的银两才能解决燃眉之急。
因为挪移有时候是为了公务,所以有人就认为“情有可原”。
按照犯罪的轻重,自古以来,朝廷都是先惩罚贪污然后再惩罚挪移,先还贪污的银子然后再还挪移的银子。对贪污的官员严惩,而对挪移的官员的惩罚则相对较轻。
这样一来就容易让人钻空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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