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第二十四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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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第二十四章
        就在半月前,朱新生潜入李家后院,被丫环萍萍发现,朱新生将丫环杀死逃走,而现场留下一只男鞋。李家报案后,首先怀疑是朱家,差人去朱家时,见朱新生神色紧张。衙役将朱新生带到衙门后,朱一口否认自己潜入过李家,更不承认杀了人。后来,差人在朱家柴草房内搜出了血衣和一只有血的男鞋,并将那只鞋拿到衙门一对,正好是一双。然而,朱新生仍不承认。因此,将朱新生关押入狱,两次提审朱犯,他都否认杀过人,但两次他的口供却不一样,第一次他说他没有去过李家,第二次他承认去了李家,但没杀人,问他的血衣和丢失的一只鞋在死者旁又怎么一回事时,他又说当晚他无意间发现身上有血,由于当时慌张,鞋子掉了一只。按理说,物证具全,本案该结了,但江县令见朱新生是个读书人,也不像歹人,因此,难以断案。这不,今日又去堂审朱新生了。

        潘公主听毕,马上决定去县衙亲听,于是潘公主等六人,匆匆赶到衙门。江知县得知,慌忙下堂迎接,公主要江县令继续审问,她与翠娥等人坐在一旁听。

        由于先前已两次升堂审过朱新生,这次再次提审,已吸引了不少看热闹之人,突然间来了四女二男,江大人恭迎入堂,并设椅相坐,人们更是一遍哗然:有人说是死者一方李家请来听审的﹔也有人说是凶手家朱广平家请来帮忙的﹔还有人说是江大人请来的﹔也有人说是朝廷派来的,所以江大人敬请里坐,这一定是一场好戏了。

        江大人把惊堂木一拍道:“大家肃静,现潘公主到此,罪犯朱新生,在公主面前,你再重新如实道来当晚事实,如有半点不实,你可知欺公主之罪的后果?”

        人们轰动了,朱新生一案竟引来了潘公主,人们传说中的神奇人物潘公主也!大家从座位的排序已知公主是谁了,果然有倾城之美,动人之色。紧挨公主身边的姑娘更是楚楚动人,她那古典羞涩而韵雅俊秀尤显文静,还有两个姑娘也如花似玉,今日四位美女堂前观审,使大堂顿时蓬壁生辉,光彩照人,异常兴奋。

        朱新生叩头道:“大人,我一定如实陈述当天之事。……那日,也就是七月初七,三更已过,因大考在即,我夜不能寝,便随便在外转游,无意来到李大人家后院,我见后院小门半开,出于好奇,我推门而入,才走几步,被一东西绊倒,当时弯月又逢薄云,我无法看清地上是什么,于是蹲下用手一摸,发现地上躺着一人,胸前滑溜溜的,并有血腥味,我想,一定是有人被害,我吓得飞快跑回家,当时连一只鞋子掉了也顾不及去找,回到家点灯一看,我双手和身上全是血,吓得不知如何是好。这时家母醒来。一见我如此模样,惊问我干了什么,我如实告诉了母亲,母亲问我途中是否有人撞见,我回答全无一人,母亲了解详情道﹕‘我们家贫,正好又是李大人家出事,看来,我母子二人纵有千口,别人也不会相信。’于是,母亲要我把全身换了,藏于柴房,就无人知道了,我当时也有如此想法,我若报案,别人不会相信,特别是李大人家更不会相信我,我若当晚回去找那只丢失的鞋,也许被逮过正着,那时真成了铁证如山了。我不回去,仅凭一只鞋,谁也不知鞋主是谁,不想,才事过三天,你们第二次到我家搜出了血衣和那只鞋,因此,才有了我二次口供不一。大人,我对天发誓,我没杀人,凶手是谁,我也不知道。”

        江大人把惊堂木一拍道:“犯人朱新生,一个在家待科考的秀才,半夜三更潜入李家后院定不怀好意,今日你仍言之不实,三次堂中口供不一,看来不大刑伺候你,不会如实招来,来人啊,先给我将犯人杖打五十……”

        潘公主起身将手一举道:“慢,先将罪犯押入狱中,待我慢慢查来,杀人偿命,古今法律如此,今日暂且退堂,待来日再审。”

        当晚,公主与翠娥六人来到牢房,公主让江知县与狱卒全退下,于是问朱新生:“我从江大人和众人口中,以及今日在堂上的审讯,都足以定你为杀人犯,杀人偿命,古今法理。江大人并不想杀你,但几经审讯,你供词不一,不过,从你家柴房搜出的血衣,一只遗落之鞋是事实,是可定你杀人。现本公主与我的几个朋友在场,我再问你一遍,你要如实回答,否则,你的死期即将到来,你七月初七,三更为何去李家?绝非你在大堂所说‘大考在即,夜不能寝,随便走走,无意来到李大人后院。’这必有隐情,从实道来。”

        朱新生绝望道:“七月初六,丫环萍萍受小姐之托,给我送来一束,束上小姐亲笔所写:‘新生,自你父病逝,我两家地位已变更,因此我父母已有门地之差而悔婚之意。但我心不变,现叫丫环萍萍给你带来一束,明晚三更,萍萍在我家后院等你,我将平日积蓄的零用钱和首饰装成一包送与你,望你好好攻读,年底科考,愿你求得一官半职,那时上门求婚,我父母定然应允,切记,秋姝,七月初六’。

        我与李秋姝分别九年未见,听说她如今亭亭玉立,我真想与她见上一面,由于小姐父母诸多借口,难成当初的指腹为婚。七月初六,萍萍带来小姐字束,我高兴若狂,看来,小姐对我一往情深,还用自己的私房钱和首饰来资助我读书!我暗暗发誓,夜灯苦读,年底中榜,以此来报答小姐的恩情。

        七月初七晚上,我因遇到一点小事而未按时到李家后院,三更已过,我见后院小门半开,生怕萍萍在后院久等,于是便匆忙跨入小门,直往里走,不想踢着一个软东西将我绊倒,由于当时夜深人静,月被云遮,我看不清是什么,但凭我感觉,地上一定是一个人。我摔在她身上,和我摸着她的身体,她都无反应,只是湿溜溜的,因此,我吓得连踢掉一只鞋也顾不上找,便逃回了家中,并将血衣藏入柴房,这就是全部实情。”

        公主问:“前几次和今日你的口供,为什么一至未提到李秋姝给你写字条约会,和取包一事呢?“

        朱新生:“因为小姐对我一遍好心,我不能恩将仇报,说出小姐用首饰来资助我,大家要是知道这事,不仅要笑话我,小姐的脸面也扫尽了,李大人更会责处小姐,所以,我未讲这段事来,我不愿因我而连累了小姐。…………”

        第二天,公主又邀请雪子燕三人同往李秋姝家,而雪、华认为家访诸多不便,因此拒绝了同往,翠娥推辞不掉,只好随公主、月芳、月环一同到了李大人家,李天志因家中丫环被杀,故近日也在家中等江知县断案,早日判下朱新生杀人处治后,也好离去。

        潘公主对李天志夫妇说明来意后,就单独找李秋姝问起七月初六那天的事来,李秋姝坦言道:“我知道家父和母亲见朱大人病逝后,认为朱新生配不上我,极力阻挡这门婚事,虽然父母没有明说,但做女儿的,自然知道父母之意,也知道他们是为我好。当初,朱大人在世,两家十分亲近,那时,朱大人官品六级,我父七品,自然朱家强过我家,我认为,朱大人病逝,父母看不起朱家是势力眼,是不对的,但大家并未将话挑明,只是心中有数罢了,我与朱公子是长辈们指腹为婚的,二人又青梅竹马十二年,彼此有好印象。我想暗助朱公子发奋攻读,获取一官半职,那时上门提亲,父母定会答应,于是,我手写一信,叫萍萍给朱公子,让他三更到我家后院,我已让丫环将包准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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