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节:移动互联网时代信息的不对等和过度自信 (1 / 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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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移动互联网时代信息的不对等和过度自信 (1 / 3)
        我是做移动互联网的,这个说法很流行。但真实的情况是,我是做移动互联网这个产业链上内容产出这个环节的。从08年3月份开始,我坚持着做了一个网络原创网站,这个原创网,先是叫半壁江原创网,2011年元旦起,改名叫半壁江。但改名前后,均还是做网络原创内容的。

        也正是因为这个网,我成为网络圈核心队伍的一员;2013年8月份的时候,半壁江被一家出版集团北京精典博维公司整体给收了,这肯定算是网络圈和出版圈的一件大事,因这,我又成为出版圈核心队伍的一员;2013年和2014年,我又分别创作出版了自己的两本书,一本叫《孤男寡女》,一本叫《守候是我能给你最好的爱》,都是写青春写校园的;这样,我又成为青春校园类网络作家核心队伍的一员。

        但这三件大事,总结起来,还是离不开内容产出这个环节。将内容产出这个环节,划为移动互联网行业产业链上游,不管在专业领域还是大众领域讲,都是没有问题的。

        一、我们的服务角色是强势内容提供者

        移动互联网行业虽然是一个很长的产业链,但形象化的讲出来,还是比较简单的。内容的产出者-中间环节-内容的最终使用者。

        从产业链运作的方面来讲,这是一个纺锤型的结构,中间环节是纺锤的中部结构,内容产出者和最终使用者是两端。因为中间环节是操作时间和流程多而复杂的。而内容的产出和最终使用相对来讲,更为简单。

        但根据从业人数和使用人数这个概念上来讲,那就是一个哑铃结构了,中间环节是哑铃的中部。内容的产出者,是以百万计的,而内容的最终使用者是以亿为单位计算的;但中间环节,只是十数万的从业者。

        内容的产出者,具体说的就是一篇文章或一部的创作个体,及这个创作个体首次将作品全版权(既包含纸质出版、数字、有声、影视改编、游戏动漫、漫画改编等九大核心权利在内的全部版权)授权的公司。他们处于移动互联网行业的最上游。

        中间环节组成者比较复杂,创作个体首次将作品全版权授权的公司,很多都拥有9大核心技能中的一项,通常签入内容的,十有八九是纸质出版运营方(比如出版社、图书出版公司),或者是数字版权运营方(如起点、纵横等,当然也包括半壁江)。中间环节,具体来讲,就是将一部的版权内容完全衍生化,从纸质出版、数字版权售卖、有声、影视剧改编播出、游戏改编上线、动漫改编播出、漫画改编出版、海外翻译出版、舞台剧改编演出,甚至部分作家签名书和字画艺术品的运营等。

        这10个领域,每一个领域,都是移动互联网的一个巨大产业。

        而最终的使用者,就是这10个领域的最终使用者,比如影视剧改编播出,就是电影和电视观众,及网络视频观众了。

        二、塑造人,网络是重中之重

        具体到网络,目前网络受众超过4亿,活跃读者超过2亿人,总签约网络作家超过60万人,能够靠写作养活自己的作者达到大几万人,每年产出50万字以上的长篇网络作品超过100万部,其中具备价值的高达10万部左右。

        从这个数据上来看,我们绝对不是一个缺乏的国家,国人也不是不喜欢的人。那为什么给大家的感觉是,所有人都不喜欢,书店都经营不善呢?

        那是因为,读者群高度集中在了10-26岁这个阶段。可以说,读书的人,90%以上的,集中在10-26岁这个阶段,这个阶段,高中生又独占了50%,剩下的以大学生和刚毕业三年内的人员为主。

        其他年龄段的读者也有,但数量级太小,支持不起一个行业的发展。只能退而为专业级的享受补助的小出版社和小受众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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