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招潮 (1 / 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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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招潮 (1 / 3)
        说起王岩叟,这绝对是个牛人。

        嘉祐六年,仁宗患词赋浸淫,经术不明,初置明经科;嘉祐六年三月,赐进士、诸科及第同出身二百九十五人。王岩叟当时十八岁,州举、省试、御前皆第一。

        什么意思呢?是说十八岁的王岩叟连中三元,就问你牛不牛?

        不过,当年辛丑科试进士科状元是莱州王俊民,榜眼是莆田陈睦,“连中三元”的王岩叟反倒是关注度不足。无它,盖因其考的是明经科。

        彼时科举考试有进士科、明经科等。进士科考诗歌词赋,明经科考儒家经典。王岩叟参加科举考试时,进士科与明经科并举,当时他参加的是明经科。

        “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也就是说,三十岁考明经就很容易了,而五十岁考中进士就算年轻的了,可见,明经科的难度比不上进士科。而进士科则比不过制科。

        而在嘉佑六年,还有一位大人物也参加了科举考试,这个人就是苏东坡。嘉祐六年,苏轼应中制科考试,即通常所谓的“三年京察”,入第三等,为“百年第一”。

        制科考试是为了选拔“非常之才”,考试程序比科举还要严格。制科成绩分为五等,其中第一等、第二等为虚设,第三等为最高级别。宋朝制科考试,三百多年只录取了四十一人。而中第三等的仅有二人,苏轼是中第三等的第一人,所以才会有“百年第一”的称号。

        话说这王岩叟首任栾城主簿、泾州推官。在泾州任上因胞弟去世,便弃官回乡赡养父母。熙宁年间,韩琦留守北京。以岩叟为贤,推举管理国子监。再任安抚司机宜文字监、晋州折搏、炼盐务,其后任定州知府。又任任监察御史、侍御史、吏部侍郎、开封府知府。

        其才华横溢、刚直不阿,政绩卓著,建树颇丰。且为人做事高风亮节,受到司马光、苏辙、吕公著等大臣名士的高度评价。

        王岩叟任枢密都承旨兼任开封府知府,时开封历来以推官、判官二人分左、右厅共治一事,其事体大同小异,府吏疲于请示汇报,因扯皮又迟迟不能结案。岩叟为此制定诸官分治之法,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提高了治事效率。

        他常说,天下苛税,名目繁多,催交、免除标准很难把握,公私费扰,效率极低。乞皇上以等第、分多寡为催法,由此,朝廷制定了五年十科之令。

        同时,其工书法,正书遒劲浑厚。著有《易诗春秋传》《韩魏公别录》。《秋暑帖》、《与知府安抚左丞资政札》、《尺牍》等皆为传世墨迹。

        另外,他是坚定的新法反对者,是青苗法、保甲法、免役法等项新法废罢斗争的参与者,大力弹劾抨击章惇、安焘、张璪等新法派官员,且是朔党的主要代表人物。

        所谓“朔党”,新旧党争中旧党之一。其时,旧党有“元祐三党”之分:洛党,程颐为领袖,朱光庭、贾易为羽翼;蜀党,苏轼为领袖,吕陶等为羽翼;朔党,刘挚为领袖,梁焘、王岩叟、刘安世等为羽翼。

        刘挚主张渐变,反对暴变,他认为新法推行太快,民众不能迅速适应。王岩叟深以为然。

        不过,王岩叟只是反对新法用之太急,对王安石并无多少恶感,反倒是敬服其学问文采。且其与小自己一岁的王雱颇有往来,在王雱撰写《论语解》、《孟子注》、《新经尚书》、《新经诗义》等经书时亦是提出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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