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四章:反击 (1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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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四章:反击 (1 / 4)
        整个十一月,乔纳斯以总裁特别助理的身份进行实习工作,一来了解整个集团的整体运营情况,二来,也让集团评估他的工作作风、个人素养等情况。十二月初,铁丹红将侵权案交由乔纳斯负责,这是一次大考,乔纳斯却显得信心十足。

        十二月六号,野火集团突然主动发声,在当天出版的《南坊周末》上发文,重点围绕微软对windows系统盗版与反盗版的态度。文中指出,微软视窗系统盗版问题不仅存在于华夏,事实上,在世界各国都广泛存在,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越是发达国家,越是重视知识产权的国家,微软打击盗版的力度就越大,反之,则为策略性重视。在经济不发达国家,微软为抢占市场,会默认盗版泛滥,这是微软在世界各地取得成功的秘密,所谓先有盗版,后有微软,即是此意。

        这事实上成为众多企业和个人的重大隐患,为日后微软收割专利红利提供了方便。当微软挥舞专利大棒时,众多用户的经营数据已完全建立在视窗系统平台上,无法承受割弃成本,面对微软的专利诉求,只能屈从。而微软的行为,在外人看来是正当、合理、公正的诉求。

        但本质上,这是专利霸权的行径!

        文章犀利指出,“盗版式生存”法则是微软屡试不爽的经营策略,世界各地都有先例,如今,轮到华夏了,这将成为微软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专利盛宴。而也因为“盗版式生存”法则,无数国家和地区的软件行业失去了发展壮大的机会,众多企业的软件产品有用户,无产业,为生存发展计,不得不被微软的视窗系统“平台锁定”。

        接着,文章作者又全面回顾了微软垄断案的始末,指出,微软事实上的市场垄断行为,正为世界各国所认知并重视。

        但当出现竞争对手、且这个对手的实力与发展前景皆有不俗表现时,微软会如何选择?

        与其劳心费力地进行激烈竞争,不如利用专利大棒一棒打死!……

        文章到此,大多读者会自然想到微软件诉野火侵权案。

        更过分的是,文章作者笔锋一转,写道:野火系统、Linux系统,作为开源软件界的两大操作系统,事实上已危及到微软的市场垄断地位,尤其在服务器领域,为此,文章列举了详实的市场数据加以证实……

        同为类Unix系统,为什么微软选择起诉野火系统,却对Linux系统置若罔闻?在笔者看来,野火系统与Linux系统相比,要更加具有独创性,尤其在底层算法及操作逻辑上,代码层更不用说,野火系统是第一套使用T语言进行编程的系统,而事实上,微软全系列产品并不支持T语言,即便是Linuxt系统,使用T语言开发的应用软件也极为稀少。

        微软起诉野火,是因为野火较为弱小吗?还是说,野火对微软的垄断地位威胁更大?更进一步,微软此举,是否存在某种岐视?

        这篇文章宛如在沸腾的油锅中滴了一滴水,瞬间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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