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平乱(中) (2 / 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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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平乱(中) (2 / 6)
        “义勇军自周边各县调遣而来,虽为‘义勇’,实则为保甲之乡民,若无整顿军纪,入城亦难说是弹压乱民,或是为祸城中百姓,还请大人三思为上。”

        满堂官吏皆是一愣,这才想起“义勇军”是怎样的一支军队。

        ……

        熙宁年时,王安石行保甲法,十家为一保,五十家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家中有男丁两人者,选一人为保丁,家中超过两丁,则另选一丁为附丁,设都保正、副都保正、大保正、保正。

        保甲军初时只参与缉盗,熙宁四年时开始演练刀兵骑射,并将保甲军分为四等,第一等骑射武艺胜出者授予官职,第二等兵免徭役一个月、役钱两千、马藁四十,第三、四等兵与第二等兵差不多,只不过根据当地情形,适当的予以一些减免。

        五年,保甲军隶属巡检司,轮番入巡检司演练武技。

        六年,保甲军设印符,轮值入巡检司时隶属于所在县令管辖,未轮值者隶属司农寺,并设“永兴、秦凤、河北东西、河东”五路和“荆湖、川、广”三路监司统属,正式被纳入正规军之中。

        保甲军正式加入正规军序列,与禁军一般享受正规待遇,都、副保正月俸七千钱,大保正月俸三千钱,保正月俸千钱,另有月粮、锦帛,不仅如此,两千保甲军可选三人入京参与大武比,授武状元、武进士、武俊士、武选士,都保正、禁军指挥使者赐与下班殿侍,副保正、副指挥使赐予三司军将,正副都头与守阙军将,赐衣、马及银带、银裹头杖。

        熙宁八年,保甲军不再隶属各县,直属于兵部,增一名判官、两名主簿、十名公事官吏,分按各州,政令属枢密院。

        元丰元年,翰林学士、权判尚书兵部许将修《开封府界保甲敕》,二年立《府界集教大保长法》,保甲二十二县立教场十一所,大保长计有二千八百二十五人,每十大保长设一名禁军教头训练刀兵,计有禁军教头二百七十人,都教头三十人,使臣十人。

        三年,大保长训练完毕,遂立《团教法》,以大保长为教头训练保丁武艺,一大保改为xs63杨胜又是莫名一阵摇头。

        “知府大人担忧百姓作乱,咱家也只以为是王家,是苏家,是孙家……是苏杭商贾们违约,既然与百姓早早签下购买契约,既然买扑了桑农手里的洁丝,就应该依照买扑契约支付桑农银钱,而不是因价格走低而背信弃义毁约,若他们可以肆意毁约于民,咱家是不是就要担心他们同样可以毁约于官府?”

        “所以呢,咱家至始至终都不认为这场闹剧是作乱,而小五衙内门前也证明了一切……当然了,杀了人,侮辱了妇人,毁坏了良善百姓府邸……犯了法,官府也绝不能轻轻放过,敢藐视我大宋朝律法……必须要严惩一些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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