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部 吏部外郎 第一章 了结 (4 / 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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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 吏部外郎 第一章 了结 (4 / 5)
        不过,只有孔光自己才清楚对丁晋这个人才有多爱惜。俗话说“小瑕不掩大瑜”,除了那些鸡蛋里挑石头的小毛病外,这个年轻人几乎全身都是优点和才华。

        “泄密风波”中,孔光看了丁晋制定地“保密条例”后。曾一个人在签押室内兴奋得手舞足蹈,这还不够,他需要和别人分享这种在自己属下发现“奇才”的巨大喜悦之情,于是将之推荐给“左丞”束元嘉,可惜束元嘉嫉妒丁晋,最终没有采用此条例,后来,孔光又将之告知了卢承庆,这份保密条例才最终被“发扬光大”。成为帝国重要律法中的强力补充。

        对丁晋了解得越深,孔光便越难掩饰喜爱之情,这个年轻人,最难得是,他虽然拥有狡猾聪明的本质,但是他只在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上耍点手段心计,而在政务上却是光明磊落、堂堂

        活了大半辈子的孔光,也见识过很多聪明绝顶的官员,而他们中的绝大部分。却无法压制自己的聪明。结果聪明不仅用在了小事上,也用在了政务上。心地先未光明。则治术总归涂饰,这样地人,即便再聪明、再有才能,对国家、对朝廷也毫无帮助,反而有大害。

        这样一对比下,丁晋的难能可贵,就更为孔光所喜,他甚至认为,这个年轻人如果能沉住性子,再稍加锻炼几年,积攒了丰富的政务经验,前途绝对不可限量,而那,就可能不是自己敢窃望地了。

        不过,在这之前,孔光也认为丁晋必须经历一番“琢磨”,玉不琢不成器,而“诬告事件”正是对他的磨练,如果从另一种意义来说,也许对丁晋反而是好事,但是这种好事不能多磨,官场不比其他,一个官员被闲置的时间太长,那就不只是失去一点锐气,可能人也废了(人的价值观和思想转变)。

        所以,孔光强烈上书,要求尽快对此案作出结论,即使,这种结果是负面的,是对丁晋很不利的,孔光也认为必须要尽快做出定论,哪怕,以后拼着这张老脸不要,为他走动一二关系,让他东山再起,也无所谓了。

        也许,老天也为孔光的这番大公无私的爱才精神感动,就在这时,“都事官”郑可能为丁晋案又提供了一份重要线索,这个线索,其实就是丁晋和郑可能二人栽种的“因”,现在结下地“果”。

        当日,在处理废纸钱的讨论中,谨慎的丁晋和做事细致的郑可能,都认为此事虽众人皆知、皆行、彼此心照不算,但总归不是一个堂堂正正的例规,而其实,这件事完全可以征得朝廷同意,光明正大地实行。

        于是,两人曾写过一个折子,上书称这些废纸与其浪费扔弃,不如收集定期卖掉,以奖励官署中的优秀人员和抚慰那些贫困的低级官吏,这与朝廷、与各级官吏,都是大好之事。

        这份折子,却最终没有了下文,按照丁晋和郑可能当时的想法是,这个意见没有通过,两人无奈之下,只得暂时暗地实行此法,而同时完善奖励扶助措施,争取下一次上书机会,再向朝廷建议。

        及至丁晋被捕后,郑可能四处走动关系。希望能保他出来,在这一番活动中,郑可能偶然从一位在“门下省”任职的朋友口中得悉,他们曾经上奏地折子,因为某些人的疏忽,还被耽搁在”门下省”。根本就没有递交给更上一层的“中书省”,更何况是进入“政事堂”为诸位宰相审议。

        简单来说,“门下省”负有的是“审核”、“驳回”的权限,不仅由天子、政事堂、中书省这些上层者制定发布的命令,要经过“门下省”的“审核”,下面呈交上来地公文奏章,同样要由“门下省”审核,审核不通过的,或是打回去让其重新修改。或者就扔弃一边,算是搁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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