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 曹汝霖之苦衷 (2 / 19)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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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章 曹汝霖之苦衷 (2 / 19)
        “所望凡百职司,日以亡国灭种四字悬诸心目,激发天良,屏除私见,各习职守,协力程功。同官为僚,交相勖勉,苟利于国,生死以之。

        “其有亲民之责者,尤当随时设法劝导人民,使蚩蚩者氓,咸晓然于各国之大势,国民之义务。但能治人者事事以循名责实为归,受治者人人以视国如家为志。

        “能由此道,则中国可强,我人民及身与子孙可免亡国之痛,此则予所独居深念,寝馈不忘者!但坚忍始可图成,虚憍足以害事。京外各官,当规劝僚属,申儆人民,忍辱负重,求其在己,切勿妄逞意气,空言谩骂,非徒无益,反自招损。务各善体此意,努力为之。

        “今之言革命者,动称排满,试思满洲以一二百万人入主中国,国祚尚近三百年,我汉族以四万万人如不能久主其国,人必视我汉族为天生受役之性质,无人类自立之资格,讵非奇耻!我汉族皆神明之胄裔,诘以斯言,能甘心忍受否?其亡其亡,系于苞桑,惟知亡,庶可不亡。凡百职司,其密志之!此谕。”

        日**与袁世凯谈廿一条时,**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部分主张暂时停止反袁,“俾袁可以专心对日“,黄兴、李烈钧、柏文蔚、陈炯明、钮永建等联衔发表通电,表示在袁和日本交涉期间不予干扰。

        而欧事研究会的林虎、熊克武、李根源等亦发表通电,附和黄等主张,电云:“吾人第一主见乃先国家而后政治,先政治而后党派,国苟不存,政于何有?政苟有成,何分于党。故吾人之对**有恶于其人,而有不足于其政,虽欲大革其政而不敢有违于国也。”

        这样的一些主张,中.山先生是不赞成的。林森曾致电孙中山,请示对日意见,可否暂停国内革命运动,实行一致御侮,免遭国人责难。

        孙中山复电说:“袁世凯蓄意媚日卖国,非除去之决不能保卫国权,吾党继续实行革命,即如清季之以革命止瓜分。”

        中日廿一条签订后,日本举国狂欢,大隈首相入宫向天皇祝贺,日本侨民公然在中国领土上,对中国人民举行侮辱的示威庆贺。

        北京城内日侨饮酒舞蹈,高呼:“大日本帝国万岁”。

        内务部竟命令警察厅加以保护,并派便衣侦探监视日侨居往地区附近的中国居民。

        五月十三日汉口日侨准备举行提灯庆祝,许多爱国学生激于义愤,欲作示威反对的游行,以阻止日侨提灯庆祝。

        全汉口商店停止夜市,闭门熄灯,日本方面竟出动水兵来弹压。后来还是由中国军警自行出面制止爱国游行,日兵才撤回日舰上。

        事后日本驻北京公使竟以汉口暴动反日为理由,向袁**提出警告,袁**也郑而重之地向日方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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