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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燎原烈火 (2 / 3)
如果民众的请愿可以无视的话,但另一股力量的出场,形成的是泰山压顶之势。
各省的督抚或联名,或单独奏请清廷顺从民意,明年召开国会。
在重重的压力之下,载沣和朝廷让步了,他不得不让步了。还好,能学会对民众让步,毕竟是个了不起的进步。
一九一零年十月二十八日,清廷宣布,着手组织责任内阁,预备立宪由九年“缩改于宣统五年实行开设议院”,即一九一三年召开国会。
对于这个结果,立宪派中张謇等所代表的温和派,觉得还是可以接受的,偃旗息鼓了。张謇现已是一名富商,他生意上的事也很忙。
而立宪派中的激进派不满意,又搞了一些活动,但因为参加的人不多,也就慢慢平息了。
一九一一年五月八日,千呼万唤的责任内阁终于出笼。
奕劻为总理大臣,那桐、徐世昌为协理大臣,下设外务、民政、度支、学、陆军、海军、法、农工商、邮传、礼藩十个部,以梁敦彦、善耆、载泽、唐景崇、荫昌、载洵、绍昌、溥伦、盛宣怀,寿耆为各部大臣。
在十三名内阁大臣中,满族九人,汉族仅占四人。
满族九人中,皇族又占五人。
这个结果很令方方面面失望,被人们戏称为“皇族内阁”。
而皇族内阁是违背立宪原则的,立宪派召开的各省咨议局联合会立即上书,指出皇族内阁与君主立宪政体不相容,要求另选大员担当总理大臣。
又向全国宣告:新内阁人员組成,均与国民“所希望者相左”。“名为内阁,实则军机,名为立宪,实则为专制”。
对此,清廷不予理睬。七月初,咨议局联合会再次呈请另組责任内阁。
清廷回答:“黜陟百司,系君上大权”,议员不得过问。
咨议局联合会立刻针锋相对的用立宪原则给予批驳,指出:国家是国民的国家,不是皇帝的私有财产,君主之地位,不过为国家一个机关。动言君上大权,总揽政治权,是违宪的,是对人民权力的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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