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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新妇入青庐 (4 / 5)
他才十七岁,正是热血方刚的年纪,喜欢任侠仗义,喜欢听那些卫霍张骞的英雄故事,从任弘的舆图上知道了天下之大,不只有京兆长安。
但巫蛊之祸施加在皇曾孙身上的禁锢,远比任弘重,任弘还能尝试振作,可刘病已连做事的权力,都被剥夺了。
“掖庭令说过,我此生须得一事无成,方能平安,否则越是作为,就越是寸步难行,甚至会招来杀身之祸。”
一个十七八岁的青年,必须压抑梦在天山的遐想,老老实实呆在长安,做那些不惹大人物们注意的任侠斗鸡走马之事。
他又不是王奉光那斗鸡成瘾的主,玩一个月还算新鲜有趣,可一年下来,这种混吃等死的生活,刘病已也有些腻了。
虽然张贺劝慰说,这就是皇曾孙该过的日子,衣食无忧,你还缺什么呢
当然缺,缺认可,缺事业,缺一个十八岁少年需要的梦想,缺有朝一日能一雪家族污名的希望。
“难道我此生就要这样困死于京兆”
刘病已想起自己去年即将离开未央宫中时,皇帝下诏,许他去未央厩挑匹好马。
那些马或来自河西,或来自河南,甚至还有乌孙西极骏马,都是牲口中的骄子,畜类中的贵族,拥有良好的品质,足以载着将军驰驱疆场。
可在御厩里关久了,困顿在小天地里,生活在养尊处优的环境中,却磨掉了它们的才干。大多数马嚼着上好的苜蓿豆子,懒散地踢踢蹄子,娇贵地打个喷嚏,偶尔在厩中随便跑一跑。那些心中还挂念着无际草原的马,则变得怏怏不乐,好似生了病,失去原有的骠悍的精神和充沛的元气。
最可怜的,当属它们在厩中诞下的后代,一生都看不到外面的广袤世界,吃着皇家的草料,养得膘肥肉厚,最终老死在马厩里,却未能尽情奔跑一次。
从它们身上,刘病已仿佛看到了自己的未来,不寒而栗。
他最终挑了一匹被同伴排挤的小黑马,缩在圈中一个角落里,头垂着,眼睛却看着厩外的蓝天,鼻子微微抽动,仿佛闻到了自由的气息。
那双还渴望奔跑的眼睛出触动了他,刘病已从其身上看到了未曾磨灭的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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