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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青 海 (1 / 4)
崇祯三年五月上旬,西藏格鲁教派领袖班禅四世大师带着徒弟,终于离开归化总督区蒙古各卫,在副总督顺王陪同下经张家口来到京城,受到了大明朝廷的热烈欢迎。
大师师徒与大明皇帝朱由检接连多日会面,大家就感兴趣的问题交换了意见,最后签定双方友好互助协议,其中最重要的几条是:
大明承认格鲁教派在乌斯藏的合法地位,协助格鲁教派取得在乌斯藏的合法统治地位。
格鲁教派承认大明对乌斯藏的主权管辖,并维护大明在乌斯藏的各项利益,历任格鲁教派领袖转世灵童需大明政府认定才算正式有效。
大明拥有在乌斯藏外交权益及各地的驻军权,此项权益由驻乌斯藏大臣或将军行使,驻乌斯藏大臣或驻军不参与乌斯藏日常管理。
大明协助格鲁教派在乌斯藏各地成立政府和地方武装,但不干涉乌斯藏各级政府的行政管理权。
大明尊重格鲁教派教义,不干涉乌斯藏习俗及宗教自由,保护格鲁教派在蒙古各卫的传播自由。
……
林林总总大概二十三条左右,是双方经过多次友好协商沟通;用藏、汉两种文字书写,逐字逐句多次确认无误后才正式签定,文件共六份,双方各自保留三份。
签字的是大明崇祯帝朱由检、乌斯藏格鲁教派宗教最高领导人班禅四世及其徒弟,当时见证的有大明重臣、乌斯藏僧侣、归化及新化总督区各位王爷还有部分国际友人如朝鲜、琉球等邦国使节。
皇家宫廷画师郎世宁和皇家御用画师张瑞图,分别用中、西画法记录了这伟大时刻,最后这两幅画和大明保留的合约条文都保留在皇家博物馆。
协议签定后三日,明廷正式为两位大师颁发金册和金印,宣布大明取得乌斯藏的主权。
大师在京城盘恒共二十多日,四处巡游、宣扬佛法,信众云集、好评如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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