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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半丈长剑红袖招 (1 / 9)
魏笠上学时就经常跟人打架斗殴,身上也难免沾染了些痞性,这一点其实不用过多的接触就能感受得到,因为这是一种非常外显的性格。毕竟,能在读书时坐在最后一排的男生,哪一个身上多少没点性格呢?而这种性格,往往会随着青春期的结束慢慢褪去。
但现在,这种性格是烧的最猛的时候,别人当阳峰都欺负到头上来了,邵诚诚说要忍,这魏笠那能忍的住啊,对他来说,这跟从前隔壁班刺头儿来班上挑事儿是一个性质的,说穿了嘛,无非就是打架,只不过从前用拳头,现在用木剑而已。
有人说要等剑法练成去报仇,还说要当个君子,嗨,别扯了,少年可以断定,莫说等你练上个一两年的剑,就只给你七八天的时间,估计呀,心中那口气也就消化的差不多了,到时候自己服服软,扯扯皮,啥挑衅不挑衅的,又不是什么血海深仇,肯定一股脑也就全丢了。
可丢是失丢了,别人打了你这件事,是改变不了的。
那到时候又该怎么说呢,事儿过都过去了,你在打回来?打了吧,别人又得说你小心眼,一件小事记这么久,对自己影响不好;不打吧,每当想起这件事的时候怎么琢磨都不对味儿,不严重,但就是心里痒痒得不行。
瞧瞧,打与不打,自己都会烦,所以打架这种事儿,魏笠门清得很,最是讲究个“实报实销”别扯那些打得过打不过没用的,你去打了无论输赢,最起码,别人还觉得你这人有种,够啦!
诚然,这种行为确实很傻气,但又不涉及到身家性命,想的太明白,反而没了少年人该有的味道。
我打不过你,但我来了。
我打不过你,我服软了。
天差地别,两件事儿。
黄昏时分,魏笠与邵诚诚等一行六人结伴而行,直奔山下水塘而去。
值得一提的是,商若葳也跟了过来,当然了,别人姑娘家肯定不是来打架的。
只见她一个人走在前处,邵诚诚给魏笠递了个眼神,魏笠虽是头大,但也只好硬着头皮上前,走到她的身边,说道:“咳……那什么,商师妹,你这是干嘛去啊?”
商若葳面无表情,冷冷道:“上次夜猎,我好歹也跟木鹏举有过几分交情,你们要做傻事我不拦着,但是我不能看着你们丢了长扬峰的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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