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离婚 (1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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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离婚 (1 / 4)
        ??院经过调查,很快又一次开庭,林燕坦然地向法庭作证,她借钱给李慧时,李慧说是为了丈夫开医药超市用的。装修公司的人也证实,李慧这段时间天天守在那里。

        法庭没办法证实医药超市是王明利投资的,但王明利也不知道李慧购买商铺的事儿,她们两人在法庭没少吵架,偏偏都拿不出证据证明对方做手脚,最后不得不揣着明白装糊涂,在离婚书上签了字。法庭先宣判房子一人一半,借林燕的钱,两人也各负担一半,萍萍到十八岁还有三年,王明利每月支付三百块的生活费,萍萍的学费以及其他支出,李慧和王明利平摊。

        因为李慧提出王明利有暴力行为,(他掐李慧脖子很多人看见并作证),不能和他共同生活在一套房子里,再加上她要抚养萍萍,法庭便把房子判给了李慧。同时,把萍萍的生活费也要王明利一次付清,欠林燕的钱,就成了李慧偿还四万,王明利还两万了。不过,萍萍若是病了等其他费用,两人还是要平摊。

        林燕要求王明利用行医资格证作抵押,被法庭驳回,但林燕要求重新给她打借条,还要王明利用固定财产抵押或找人担保,法庭予以支持。

        王明利果然是用那个银行的主任做幌子注册的医药超市,那个主任也不是个东西,不然,上一世就不会死活不给李慧出证明,让她的官司打了三年,最后是妇联和人大一起找到他的领导,才解决了问题。

        这一次,他是违反了公职人员不得经商的规定的,他不敢让法庭的人一次次找他,把这事儿暴露出来,很无奈地用医药公司名义为林燕做了担保。

        王明利气得要死,算计了一场,还不如痛痛快快房子归李慧,他拿了五万元划算。

        李慧受此打击,病了一场,也不知道住了几天医院,怎么想通了,再见林燕时,李慧虽然瘦了一圈,但人的精神面貌却比以前好多了。

        “小林,我真傻,竟然迷恋这么个恶棍,让自己的心成天泡在苦水里。”

        “想通了就好。”

        “是啊,没想到离了婚,我像卸下了千斤重担,一身轻松,觉得天都比以前蓝了。呵呵,我再也不用看他脸色生活了。”

        林燕由衷为她高兴:“李姐,走,陪我去买菜,咱们做点好吃的,好好庆祝一下”

        “好啊,我也正有此意”

        两人手拉着手,还没出大门,林燕的电话响了:“林佳平是你弟弟?他把人打伤了,你过来一趟,西阳村派出所。”

        林燕顿觉两腿发软,李慧搀扶着她:“别担心,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看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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