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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六章 外出就藩 (4 / 5)
亲王之子,承嫡者,为嗣王。皇太子诸子并为郡王。
亲王之子承恩泽者亦封郡王,诸子封郡公。
其嗣王、郡王及特封王,子孙承袭者,降授国公。
爵位的顺序亦是:王、公、侯、伯、子、男。
这与历朝历代也都差不多。
汉朝初期,痞子皇帝刘邦为了确保天下稳定,承袭了战国时期的诸侯王制度,把一些在开朝建国中起了很大作用的军阀,分封为王。
比如韩信、彭越、英布等人,他们是纯粹的军阀,算是刘邦集团的小股东。
要安抚和安排这群股东,刘邦只好启用了分封诸侯的制度,把他们安置到某个地区为王,几乎处于完全自治的状态。
这样的分封,好处是诸侯王得了实惠,暂时不闹腾。
弊端却是极大,这些拥有极度自治权的诸侯王们只要实力允许,说反就反了。
后来,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反正,刘邦分封的那些诸侯王几乎都反了。
唐朝时期的藩镇制度,总结吸取了汉朝的经验,因此,总的来说,比汉朝初期的诸侯王制度要严谨得多。
到了现如今,李隆基执政的玄宗朝时期,有的亲王郡王,根本就不用到封地去。
只是遥领一地总管,或者刺使、别驾的名头,至于镇守边镇重地,成了节度使的事。
节度使便成了真正的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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