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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复杂(8) (3 / 3)
        工部局警务处的巡官们表示同意合作后,便与这两个日本宪兵前赴租界内的卢家湾捕房,征得巡官德洛姆的同意后,采取了**。于是,一支由日、英警察组成的联合部队,便在当天早晨拂晓后不久开赴谭宝义和平福昌的寓所。

        毫无悬念,谭宝义和平福昌于6月29日被捕后,警方在14号房内査获了**。然而,对这两个囚徒拥有审讯权的工部局警务处,却在开初未能使两人承认干了任何坏事。

        在翌日的正式审讯中,两名秘密特工坚持说,他们与**政府没有任何联系

        然而,日本的领事警察与宪兵坚信其获得的情报是正确的,认为这二人确实是暗杀**长陈箓的参与者。

        1939年7月3日,加登田曹长向工部局警务处递交了一份正式请求,要求将谭宝义和平福昌引渡给日本宪兵队审讯。

        工部局警方并不急于答应,因为加登田曹长所在的机构已经因虐待犯人而臭名昭著,尤其是涉及陈箓案的嫌犯时更是如此。

        例如,1939年3月16日,工部局警务处曾被要求协助加登田曹长逮捕邵富生,即陈箓被杀当夜,其公馆前门离开岗位的那名护卫。

        加登田是按照通常的匿名情报行动的。在本案中,秘密情报得自一次复杂的交易安排,涉及到借贷骗子、剧院老板以及两名前警察。

        两名前警察中有一人是曾在戈登路捕房工作过的前华籍探目。此人是大来戏院的共同老板。他把邵富生推荐给吴铁城的秘书,充任陈箓公馆的夜间门卫。

        他们之间的交易进行得并不顺利,由于借钱不还这种事情而导致了不止一次的斗殴。最后,其中的一个参与者向日本宪兵队报告了邵富生的行踪。并且穿着中式服装,陪同工部局警务处的警官到贵州路辨认疑犯。

        当天下午3点钟,日本宪兵发现邵富生正走在厦门路口附近的街上,他们便请前去逮捕他的工部局警务处警官指认他。

        加登田曹长显然确信邵富生是暗杀组的一个成员。但工部局警务处的探员们却并未如此深信不疑,尤其是他对于2月19日行踪的供词与独立证人的供词相吻合。

        但是,即使工部局警方相当肯定邵富生是无辜的,他们却仍将他交给加登田,作为期三天的审讯。该审讯期后来由三天变成了四天——似乎十分长久。

        第一天下午,加登田及其宪兵将邵富生带过外白渡桥,押进大桥大楼。他被带进五楼上的一间房间,里面的三个日本人便开始拷打他,特别是当他否认知道陈箓案的任何情况时,日本人就打他的眼睛。

        “我仍然否认我知道这件案子。最后,他们把我绑在一条长凳上,往我鼻孔中灌冷水,折腾了约半小时”。——邵富生

        此后,邵富生在一个地下室里与被捕的游击队员一起度过了一夜。第二天,他被带回到五楼的审讯室,受到了严厉的审讯,但未遭折磨。第三天,他被带到六楼的另一个审讯室,在那里,除了三个日本人外,还有一个工部局的华籍探员也参与了审讯,他威胁道,假如邵富生不说岀实情,就直接枪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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