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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章 重返故地 (1 / 4)
“高北院我就不见了,原本也想在此看看刘汉常怎么办这案子,但怕要耽搁很久,不过蜀地大族,因为土地事用出的小小花招,若无别的恶行,还是要宽容,我写封信,明日你送去云安县,了了此事。”
听完汤玉娘回报,陆宁思索了一会儿说。
就为了看一个小小的刘汉常到底想怎么盘剥高家,就在此多停留十天半月甚至更长时间,很没有必要。
也算给刘汉常一次机会,日后他真故态复萌做出什么不轨的行为,到时候再收治,也不枉东海故旧之情。
这封信,当然不会提及自己身份,但随意编造些言语,显得自己对他过往十分了解,比如隐晦提提昔年他在东海曾经触怒圣天子一事,也足够威慑他了。
汤玉娘听得点头,这件事,她也没想帮高家说话,总院怎么说,就怎么做就是。
……
第二日,汤玉娘带了名婢女,又有几个便装军汉打扮成仆役,去了云安县。
刘县令好像没听过文总院名头,但听说是禁军统领,也不敢怠慢,出来相见。
见到汤玉娘,他更是惊讶,又笑着说,自己最钦佩的就是禁军将领,可惜自己手无缚鸡之力,不能跟在圣天子身边征伐四方。
而等他看过文总院写给他的信,立时脸色大变。
当即他就下令,释放高大郎和高四郎,更告诉二人,高家可按规制保留良田四千亩,但二郎、三郎和四郎需分家,大郎随侍父亲,承继父亲之千亩土地。
而且二郎和三郎,忤逆无情,等不孝之罪,立即锁拿,杖六十。
齐律的不孝之罪,承继唐律,“告言诅詈祖父母父母;供养有缺;居父母丧身自嫁娶,若作乐,释服从吉;闻祖父母父母丧匿不举哀;诈称祖父母父母死”等等。
而“祖父母父母在,别籍异财”这一条去了,也就是除了承继家业的长子,其他儿子,准许成亲后另立户口,并不算不孝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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