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一章 我懂法守法 (上) (1 / 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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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一章 我懂法守法 (上) (1 / 3)
        我的帝国无双正文卷第二百六十一章我懂法守法土城外那由原来土蛮酋首的刑房改造后的临时司衙,或者说,会客厅堂,陆宁见到了贾伦的信使。

        是一位斯斯文文的中年文士,看起来颇为得体,见到陆宁作揖,自报姓名,叫范赞时,来自吴越地,本是吴越小吏,去年时便去了东海投齐。

        陆宁听了一怔,吴越小吏,叫范赞时,这名字比较特殊,是以以前书本上见过还有印象,难不成是范仲淹的祖父?吴越官吏,又同名同姓,那多半不假了。

        所谓吴越小吏,自然是这范赞时的自谦之语,实则他官宦世家,自幼就有神童美誉,但看来是向往新生活,这才离家投奔东海。

        奈何应该是报效无门,最后,不知道怎么,成了贾伦的门客。

        随之心下又一哂,这贾伦,现在都有幕僚了,而且,还是名人之祖。

        打开贾伦的书信,陆宁眉头就皱了起来。

        信里面却是说,前汉伪侍中卢琼仙,私放钱债,年一本一利,有债民告发,本官念她妇人之见,又归顺有功,距此也不过区区数月时间,本想小惩大诫,她却携款私逃,拷打她府中奴仆,才知道她逃去邕州投靠文总院,传闻她和文总院有旧,但毕竟是人犯,还请文总院告知她下落。

        信里是说,卢琼仙放**,而且年利率达到百分之百,这显然是违反齐律公钱令的,公钱令实则就是最原始的一种金融法,对公家及钱商的经营进行了一定的规范。

        涉及民间借贷,里面规定,放贷利息,最多“三年一本一利”,也就是,利息最多三年翻本,一年的利息,最高百分之三十三。

        卢琼仙显然是违反了齐律。

        但,怎么就感觉有些不对,前几天广州府尹李昉,还说卢琼仙是不知所踪,可没说她放**的事儿,怎么刚刚几天,这贾伦就派人,看起来,跟自己要人一般。

        “听闻总院善于和蛮人打交道,贾少尹也是很欣赏总院,他常说,当年在圣天子身边,就常闻圣训,圣天子也最喜文武双全的人才,总院将来必飞黄腾达。”见陆宁脸色,范赞时在旁,不动声色的说。

        陆宁淡淡道:“贾少尹见过圣天子?”

        范赞时捻须一笑:“圣天子做东海国主时,贾少尹正是国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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