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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又多一条小尾巴-10 (1 / 7)
和安小镇隶属于朱雀镇,虽然只有巴掌大一块地方,可大概是因为颇得上天庇护,也或许是名字取得特别好,倒是个民风淳朴又宜居的好地方。
因为地方很小,小镇上的人往上数几代拐个弯都是亲戚,寻常都十分和睦。
朱家这一代的少爷宇珩最是喜欢和安小镇,打能记事起,他每年至少都会到和安小镇两次。
从小到大,他都喜欢和安小镇与朱雀镇截然不同的生活气息。
朱雀镇地方大了些,人与人之间更多地体现为一种合作互利的关系,哪怕往上多数几代,其实大家也是亲戚,这也不妨碍他们之间的关系可以用金钱或者利益来衡量。
哪怕是朱雀镇的最高管理者朱家,为了维护自己在朱雀镇的管理,也需要拉拢一些人结成新的利益团体,这一次是文家。
朱宇珩不是很喜欢文青兰,或者直白一点说,很不喜欢文青兰。
虽然祖母、父母亲一直都说文青兰长得雪润玲珑,从小便显示出绝世美人的潜质,可朱宇珩就是不喜欢她。
也许是因为第一次见文青兰的时候,她没来得及掩饰对自己的嘲笑,嗯......母亲说那不叫嘲笑,那是文家大小姐表达喜悦的一种方式,可自己就是不喜欢。
谁会喜欢第一次见面就掩面嘲笑自己的人啊,哪怕对方是个雪雕玉琢的美娃娃,可朱宇珩也是个俊俏的小子啊。
既然相貌上双方不相上下,家世也是各有千秋,那文青兰留给朱宇珩的第一印象便只剩下对自己的嘲笑了。
母亲说,文青兰很好,身为文家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大小姐,她既能吃苦又识得大体,虽然私底下有一些女儿家家的小脾气,但总的来说倒是朱家最合适不过的儿媳妇儿了。
没错,第一次让朱宇珩很不愉快的见面后,朱文两家便为两个雪娃娃定下了秦晋之好。
原本朱宇珩只是一般地不喜她,自从母亲告诉自己,将来文青兰是要陪自己一辈子的人,要好好跟她相处以后,小小年纪的朱宇珩更不高兴了。
因为文青兰的那些女儿家家的小脾气,全都放到了朱宇珩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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