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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29.糟糠妻,不可弃(4) (1 / 6)
连续忙了半个月,巨幅的麻姑拜寿图终于完工了!若以原主的速度,恐怕是需要忙活大半年的。
林希的绣工延续的是原主的技艺,针线细密,绣工匀整,构图繁而不乱,用色大胆丰富。
灵活多变的针法和细致的绣工赋予了人物栩栩如生的形象。甚至人物的头发也是丝毫毕现,非常的生动逼真。
林希对成品很满意,她想着按照这个县城的购买力,应该可以卖个一百两以上。
如果拿到州府去卖,那肯定是会得更多的银钱,但是,长途跋涉,费时费力不说,没有人脉也不一定能卖到高价。
林希想着,先去县城看看。之前去的锦绣阁就很不错,老板娘为人和善,待人热忱,做事也大方爽利,是个心思通透的良善之辈。
林希抬眼看了看天色,这时候已经快正午了,去县城一趟,就来不及赶回来了,需要在县城过夜。她孤身一人的留宿在外,势必会惹人说闲话,自然是不合适的。
想起前几日吴婶的媳妇小吴氏说过近日会去县城,林希觉得两个人正好可以做个伴。于是,就去了隔壁找小吴氏。
小吴氏是吴婶娘家的远房侄女,她和她男人是表妹表哥的关系,从小到大的情分,是真正的青梅竹马。在这个年代,还没有禁止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说法。
小吴氏表哥姓沈,名昇,取自“如月之恒,如日之升”,寓意高升。他小时候刚进学时,夫子希望他能敏而好学,有个步步高升的前景,所以给他取了这么个名字。
可惜,沈昇却不是个读书的料,死记硬背还行,要知其然知其所以然,却真的难为他了。**意思,他就是个榆木脑袋,愚钝不开窍。
当沈昇勉强读完了《三字经》,学了简单的算学,就再也不肯去学堂了。他爹就托关系,送他去了县里,给梁记布庄的刘账房做了学徒。
小吴氏嫁给沈昇后,每个月都会去县里,给她男人送衣服和吃食。成亲四年,两人感情甜蜜,如胶似漆,如今已经有了一个大胖小子。三岁左右,正是猫狗嫌的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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