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胡汉苍穹 第四章 殖民(求月票) (2 / 3)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四卷 胡汉苍穹 第四章 殖民(求月票) (2 / 3)
        这次重新聚,两人却已经通过各种途径得到了许多这方面的信息。因此这次会议的探讨又转深入。

        “习见善则安于为善,习见恶则安于为恶,习见文则安于为文,习见武则安于为武”薛复说道:“士兵强弱,各地之所以有参差,在于各地生活习性不同。我曾听父亲说过漠北地方为何总能够以相对极少数的人口就疼立起挑战中原的马背霸权。就是因为那个地方的牧民从小小困苦,孩童便能骑马,因此骑术几乎不用练自然就会,春秋逐水草而居。锻炼了耐力,冬夏又通过围猎来补充食物,种种包围、设阱、冲击、射箭,这些都类似于军事练,而他们从孩童时代就耳濡目染,当做和吃饭睡觉一样的日常事,所以漠北大部分的牧民都是天然的轻骑兵。只要得到犀利的兵器,有一个雄主加以组织,便能纵横大漠,甚至南犯中原。

        “而中原汉民则不同,大部分中原百姓要么务农,要么经商,再不就是读书,所谓士农工商,国之四民。中原大部分百姓日常起居生活。都与打仗没什么关系,要想从戎就必须重新练,所以在兵源素质上面,比起漠北的胡族就有天然的弱势。我大唐之所以建立府兵制就是希望在四民之外使国家有一部分人丁能够以军事习俗传家,以此来存留国家的尚武之风。只可惜承平日久,兵籍子弟得不到尊重,相互逐利忘武,甚至逃籍为士农工商,兵质就慢慢软化了。”

        张迈颌说道:“不错,这不是漠北与中原哪一族的民性更强。只是漠北人的职业习性更适合掳掠与打仗罢了。”说到这里忽然又想起:“其实漠北的这些狼子,也就适合打冷兵器战斗罢了,到了热兵器时代,他们的这些生活习性所培养起来的能耐就没用了。

        哪像我华夏,无论世界如何变化总能适应,纵使一时落后困顿,也终能崛起振兴。这却是其他民族从所未有的事。”想到这里马上又想起他带到凉州来的火器工坊。他哪怕人在前线的时候,除了在沙州隔绝的那段时间,也每隔一两个月就要过问一下后方火器工坊的情况。

        “还是要设法促进火器的展啊。要想让华夏民族彻底压过漠北的胡虏,就必须尽快结束冷兵器时代!”

        不过科技的东西是个繁复之极的事情,很多时候不是想快就能快得起来的,张迈也知道就算有自己的推动,自己偏偏又不是很懂这些东西。要想让火器展到可以压制骑兵,可能得十年、二十年甚至一两代人才能够,远水救不了近火,就目前来说,无论如何还是得两条腿走路一一边推动热兵器,同时也要维持天策军的冷兵器优势。

        却听薛复继续道:“不过,汉家子弟之中,也总有一些极其强悍的族群,其中最为突出的,莫过于

        他还没说出来,奚胜已经脱口道:“边民!”

        薛复道:“不错!边民!”他和郭师庸、奚胜交换了一个眼神,三人显然对边民尚武之事是有共识的其实这也是华夏军事史上之常识。

        郭师庸也道:“华夏腹心之地,以士农工商为本,至于边疆则近明地。虽是日常生活也常常受到巨大的威胁,所以边民不尚武则无法安生。腹心之地朝廷有武器之禁,至于边疆则反而大加鼓励百姓持有兵器、练习武艺以自保。百姓日习武备。防盗防胡,所以几乎户户皆兵。”

        奚胜点头道:“不错,我华夏在春秋战国之时,列国相互为邻,又有戎秋蛮夷杂处其中,除了齐楚等大国有几处有限的腹地之外,其余地方,几乎无处不是边疆,所以有举国皆兵的素质,汉初去周末不远,民间尚武之风未断,尤其上谷、辽东、西凉诸地,民风之强悍实不在胡人之下。到了承平日久,腹地百姓久不知兵,一遇兵火便手足无措了。”新碎叶城的这些军事领袖,本身就是“边民”而且由于有武将世家的传统,所以在精熟沙场之事外有通晓了一些兵家史事,奚胜出生虽然卑微,但也认得字,读过书。随着地位的提升,他担心自己的学问素质匹配不起自己的官职更是常常抽空读书,见识比起还在碎叶沙漠中时已经大大不同。

        他们说到这?,连郑渭都大体已经猜到薛复要说的话了,道:“薛将军的意思是,这凉兰地区,就是汉土之边地?凉兰百姓,就是汉家之边民?”

        薛复笑道:“凉兰胡化已久。这个地方现在既可说是汉家之边地,也可以说是胡八…亲汉之兰甘肃,是由汉而化胡。系干都州乃系千心比、青海湖附近,则是胡人而亲汉,这些边民是胡是汉,只看我们如何引导了。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这里的百姓,无论汉蕃男女,几乎人人都能骑马,由于区内局势动荡。所以人人有戒备之心,男人以武斗为日常之事,女子寻壮健者依托终身,尚武之风也就甚盛。因此我们若招募之为士兵,部勒之以军律,则必能成就一批嗜血之贪狼,远征之劲卒”。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更多完整内容阅读登陆

《墨缘文学网,https://wap.mywenxue.org》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