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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七十六章:岭南来人 (1 / 4)
一镰刀下去,手里便多了一把沉甸甸的粟米杆子,随着李泽高高的举起手中的穗子,广袤的原野之上响起了声震云宵的欢呼之声,无数的人,不管是普通百姓,还是达官贵人,都欢快地挥起了手中的镰刀,收割起来。
云昭很满足地看着这一切,收获的季节,总是让人快乐的。
在武邑,其实吃粟米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因为小麦得到了大力的推广,亩产量更高,口感也更好的小麦正在一步步地取代着粟在北方主粮的地位。但对于李泽辖下核心区域之外,粟米仍然是主粮。因为他比麦面要更加的便宜一些。
李泽自小就锦衣玉食,农活当然是没有干过什么的,今天来,也不过是表现一下与民同乐的意思,割了一刀,秀了一把之后,他便自然而然地扔了镰刀,袖手旁观起来了。倒是他三岁的儿子李澹兴奋地迈着两条小短腿,在田地里跑来跑去,不时会捡起一些掉在地上的穗子,攒了一把,便乐呵呵地跑到李泽面前,献宝似的举起来。
“不错不错。”李泽蹲下身子,从李澹手中接过粟米,放在脚边,“要是你还能捡一些过来,那晚上父亲就让人把你捡回来的这些做成一碗粟米饭,你一个人吃,如何?”
“父王,我要您亲自做。”李澹奶声奶气地道。
李泽大笑:“当然可以。不过你得先背一首诗我听,还记得我前几天教你的那首悯农吗?”
“当然记得!”李澹昂起了头,“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背得不错,去捡穗子吧,儿子,好好地去体会一下,什么叫做粒粒皆辛苦!”李泽指了指前方的田地。
李澹迈着两条小短腿,快活地重新跑进了田地之中。
“收完了这季粟,马上就要赶着播冬小麦,这两个月,可是有的忙了。”公孙长明只穿了一件短褂子,两条干柴一样的胳膊就更显眼了。他一手提着一把镰刀,一手攥着一把粟,走到了李泽的跟前。
他和章回不同,完全是一个不喜劳作的家伙。
此刻,章回正带着武威书院的学子们,在田地里挥汗如雨呢。
“希望老天爷给面子,给大家一个好天气。”李泽看了看天空,笑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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