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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章 雇佣兵 (3 / 4)
县里两万四千男丁来轮郡兵营的差役,一月一番,就是要四年轮一次。四年里,只要当一个月就行了。
而若按罗成说的,一次当一年,那么全县男丁轮完一遍,要四**之久。
这明显就不现实了,四**,时间太久了。
罗成还真没这样算过。
“那么可否这样呢,县里郡兵营雇人服役,然后轮到当差的百姓花钱代役,你看行吗?”
罗成很快想到一个解决的办法,百姓就算四年轮一次,一次只当一个月,但当差也还是会影响生活的。
如果允许百姓出钱就可以代役,那么比如说你不当值的时候自然不要你出钱,轮到你当这个月,你就出这个月的代役钱,然后县里拿这些交上来的代役钱,雇佣一批人长期当差,岂不一举两得。
朝廷没有这种纳资代役的先例,但是有纳绢代庸的规定。大隋推行均田制,实行租庸调的税赋法,有田就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
庸就是一种正役,丁男每年需要为朝廷免费服二十天的劳役,这是正役。但若是朝廷不需要百姓服役,这一年没服满二十天正役,那就需要缴绢代庸,规定是每丁按每天纳绢三尺中布三尺七寸五分的标准来缴。
反正你别想占朝廷便宜。
不过也只有庸可以纳绢布来代,其它的杂役差役之类的没有这种先例。
“如何纳资代役呢?”
“按折庸的方法来吗?”杜如晦问,折庸是一天纳绢三尺,这样算一个月的差役,就要纳九十尺绢,一匹绢是四十尺,这相当于两匹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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