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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卷明清交替误解(上) (7 / 14)
g急xi
g传染病,古代也叫“瘟瘴”,“疫疠”,“疫病”,“大疫”等。在中国古代,明代是瘟疫多发期,给政府,社会和民众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导致人口的大量死亡和财政的压力激增,而政府则曾多方筹措应对,尽其所能地减轻瘟疫造成的危害。
对于明代瘟疫爆发的次数,学界的统计出入很大。有人最早统计为60余次,近来有人又统计为170余次。由于瘟疫发生的地区,规模不同,加之当时对瘟疫记载不够详尽和全面,且散见于诸多史书之中,故要统计出准确的数据是相当困难的。但学界普遍认为,当中国历史步入14—17世纪时,明代成为瘟疫最严重的历史时期,则是符合实际的。
在明代,瘟疫常与其他自然灾害同时爆发,具有强烈的破坏xi
g。在史籍中,“霜旱疾疫”,“水旱疾疫”,“旱涝蝗疫”,“霜雪瘟疫”,“饥荒疾疫”等词频频出现。“大荒之岁,必有疾疫”,瘟疫与多种灾害并发,导致民众大量死亡。据明朝实录载:永乐六年(1408年),江西,福建等地因瘟疫死亡78400余人。永乐十一年1413年,浙江归安等县疫死10580余人。正统十年1445年,浙江绍兴,宁波等地疫死34000余人。景泰四年1453年,江西建昌府疫死8000余人,武昌,汉ya
g二府疫死10000余人。正德六年1511年,辽东疫死81000余人。万历三十年1602年,贵州因瘟疫“十室九死”。崇祯年间,山西,陕西,河南,北京等地瘟疫大流行,死者无数。
瘟疫具有突发xi
g和剧烈xi
g,一旦爆发,就导致人口大量死亡,尸骨遍野,哀鸣不绝,惨不忍睹。景泰六年,南京等地“死者相枕连途,生者号啼盈市。弃家荡产,比比皆是。鬻妻卖子,在在有之。”次年,湖广hua
g梅县奏报:“有一家死至三十九口,计三千四百余口。有全家灭绝者,计七百余户。有父母俱亡而子女出逃,人惧为所染,丐食则无门,假息则无所,悲哭动地,实可哀怜。”(《明英宗实录》卷279)
天顺六年1462年前后,顺天,蓟州等府州县“一户或死八九口,或死六七口,或一家同日死三四口,或全家倒卧,无人扶持,传染不止,病者极多。”(《明英宗实录》卷278)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北京“时疫太甚,死亡塞道。”时人龚钟庵曾在诗中描绘了瘟疫发生时的惨状:“疫疠饥荒相继作,乡民千万死无辜。浮尸bao骨处处有,束薪斗粟家家无。”(《水东日记》)其惨烈景象,令人惊悚!
瘟疫发作后,一旦政府救助不能及时到位,管理控制不当或不力,就会导致严重的人祸。
如成化十二年1476年,福建延平府“疫疠之余,盗复窃发”(《明宪宗宝训》)。嘉靖三十三年,京师在水旱疾疫之后,“民力困竭,物价腾踊,商人畏买办之艰,车户病载运之苦,往往毁家鬻具以逃,闾井萧然。”(《明世宗实录》)崇祯末年,太湖流域瘟疫盛行,物价飞涨,一枚鸭卵贵至二十三四文,骇人听闻。一些市井无赖乘机强敛民财,“以唱戏媚神,就中侵渔自肥,殊可痛恶。”(《崇祯记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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