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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下 (1 / 5)
        司马梦求此时已是迫不得己,职方馆事务之烦,一日重过一日,本来他也无暇离京,但是这件事情,要真想查明文焕是不是别有隐衷,又岂是旁人可以查清的?文焕如若是假意降敌,若非司马梦求亲至,他又岂会信任旁人?

        当然,本来区区一个文焕,哪怕他是武状元,司马梦求也没多放在心上,大宋的八品武官多的是,哪值得他来一一操心。但是此事不知道为何,石越却非常不明智的插了进来,虽然石越的观点,司马梦求无法苟同,但是事已至此,在司马梦求看来,如果能证明文焕不是真心降敌,那么石越至少还可以消除此事的负面影响,甚至得到一个“知人之明”的美誉,并且在大宋朝的武官心中,留下一个不错的印象。易地而处,司马梦求却是知道,大部分武官,是并不想战死的,那些慷慨死节者,有一部分固然是为了道德理想而心甘情愿就死,但另一部分,却是被道德所逼。相比起投降、被俘要受到的污辱与歧视,甚至累及到家族的声誉,自然还不如战死的好。毕竟,在当时来说,大部分人都很重视自己的家族。这次文焕被传降敌,事情尚未得到证实,整个文家都已经抬不起头来,许多的亲朋戚友,以前以有一个武状元的亲友而骄傲,现在却是羞于提起。

        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这种社会力量是如此的强大,深入人心,石越却公开上奏章表示质疑,请求朝廷宽容对待那些力战被俘后降敌的将士,却是触犯了整个社会的忌讳。这件事若是在五代十国时期,也许是平常之事,但是这是整个社会的精英阶层大谈气节、大讲华夷之防的时代,也是一个统一国家建国一百年以后的时代,一个深受国恩的武状元,向夷狄投降,大宋朝只怕难以宽容地对待他!

        而且司马梦求也是从心底里认为:这样的人,只是贪生怕死的败类而已!

        司马梦求跟随石越几年,素知石越行事,一向谨慎而目光长远,这时候忽然知道石越为文焕辩护,立时就想到石越必然另有极深的政治意味,虽然自己并不认同石越的这一观点,但是自己与石越,不仅有知遇之恩,更是休戚与共,石越亦是自己实现抱负的寄托者,所以,他也只有站在石越一边的立场,来替石越灭火。

        但是这一次,他却没料到,石越只不过是在坚持自己的价值观而已。

        因为石越认为,政治虽然主要看成败,但是政治也需要讲是非的。哪怕某些坚持在政治上会显得幼稚,但是也必须坚持。

        癸丑科武状元文焕降夏的流言早就以不可思议的速度传遍了汴京,而石越的奏章虽然没有明发邸报,但是因为这是一份普通的奏章,并没有刻意保密,竟然也不知怎么便流传了出来。

        顿时,初入夏季的汴京城,一片哗然。

        这份奏章似乎从一个侧面,证实了武状元文焕降夏的谣言,而《皇宋新义报》刊登了对陕西安抚使石越罚俸一年的处分,又从侧面证实了这份奏章的真实性……

        引起争议的,不是文焕的投降——尽管这件事情未经证实,各大报纸的编撰们本着谨慎的态度,没有进行正面的攻击,但是字里行间,已是显露出极度的轻蔑与谴责。这一点上,除了《海事商报》尚未得到消息,尚无反应外,《新义报》、《汴京新闻》、《西京评论》的态度,都是出奇的一致。真正有争议的,是石越的奏章!

        整个汴京城,上至禁中政事堂,中至士绅学子,下至酒楼街头,都在议论石越这篇惊世骇俗的奏折——后世称为《论宣节副尉文焕无罪札子》。

        没有人想到石越会为区区一个宣节副尉辩护,更没有人石越会提出如此“不可思议”的主张——“若力战而竭,被俘亦可谓之英勇;苟无所害于社稷,困于穷途,不得已降敌,亦不必视为叛臣!此辈虽少节义,然已无负于国家。”

        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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