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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卜赛民族与文化 (14 / 22)
        吉卜赛人有着自己独特的文化传统,并且在文化上处于一种与世隔绝的状况。尽管大部分吉卜赛人生活在发达的国家里,并且与许多己介入现代化社会的先迸民族有著频繁的交往,但是几乎所有的吉卜赛人在不同程度上仍然忠于自己传统的文化模式,吉卜赛人在文化上的价值观念并不比非吉卜赛人社会的价值观念弱,相反对于吉卜赛人来说更为重要.,他们有一种强烈的自豪感,并自我陶醉。这种文化上的价值观念维护着吉卜赛人共同体的团结,它产生强大的内聚力,并且世世代代沿袭下去。

        在许多世纪以前,也就是说自从11世纪突厥人入侵北印度开始,流落到世界各地的吉卜赛人一直都维持着他们的传统文化,这种特殊的吉卜赛精神,使每个部落、每个氏族、每个家族甚至每个吉卜赛人都时刻牢记自己是吉卜赛人共同体的一员。尽管吉卜赛人浪迹天涯,同时各个国家的吉卜赛人在语言、文化、生活方式、习俗、服饰甚至交通工具栖身之所等方面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差异,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他们要在非吉卜赛人的社会中继续做吉卜赛人。他们既反对同化,又反对融合,他们要维护自己的文化传统,并时时刻刻表现出自己的特性。吉卜赛人这种文化上的价值观念得以世代相传,除去主观上的强烈的自我表现之外,吉卜赛人和非吉卜赛人之间的文化上的巨大的沟壑也是造成他们文化上与世隔绝的重要原因。

        自从吉卜赛人进入欧洲以来,当地人对他们就一直没有留下好的印象,往往把他们和流浪汉、小偷、乞丐、江湖艺人等同看待,不愿同他们接触,更不愿与他们为邻,深怕带来某种不幸,17世纪佛三德著名画家铁尼尔斯画了一幅“名面”,一位漂亮的吉卜赛姑娘正在给当地一位绅士看手相,旁边的一个儿童悄悄地己经把手伸进那位绅士的口袋。17—18世记的壁毯上就绣了这幅图案。作者在告诫人们警惕吉卜赛人。这种错误的看法在欧洲几百年来并没有得到纠正,而且时至今天也没改变被歪曲了的吉卜赛人的形象,1983年我初仿意大利时,我曾到佛罗伦萨市郊的一座教堂作客,当主人短暂离开时,这时有人敲教堂的后口,于是我把门打开,来客是一位吉卜赛老人,他要见教堂的神父,当着我的面他们进行了一番有趣的谈话,使我至今记忆犹新:

        “你找我有什么事?”

        “我要求救济。”

        “你们可不错,一天到晚什么也不干,光等着别人施

        舍自己坐享其成。”

        “你们教会不是宣传富人和穷人平等吗?你们不是主

        张要救济穷人吗?为什么我来了你却拒之门外外呢?”

        于是神父只好给他一张一千里拉的钞票。吉卜赛老人走了以后,神父对我说:“不要和这种人打交道,他们总是不劳而食。”我却回答说:“这是意外收获,因为我是研究吉卜赛人的。”这种出乎意料的回答,使可伶的神父莫名惊诧。的确这位天主教神父的怀疑的眼神我并非是第一次见到,在意大利研究和同情吉卜赛人被看成是不可思议的事。在我和意大利学术界人士的多次接触中,经常遇到这类问题,甚至在民间交往中也不断听到“你为什么要研究吉卜赛人?”的声音,我同情吉卜赛人,各民族应该和睦相处,吉卜赛文化是世界民族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并有其特殊性等等的说法,并不能使我的听众感到满意,只是友谊和时间不再使我们争论下去。

        欧洲人当然也包含美洲和亚洲人对于吉卜赛人的歧视,使吉卜赛文化和非吉卜赛人文化之间的鸿沟变得无法弥合。1499年1月西班牙国王斐迪南二世颁布“梅第纳土地实用规则”,其中规定禁止吉卜赛人在西班牙国土内漂泊流浪,违反这一法令者要处以鞭笞、割耳朵乃至驱逐出境的惩罚。这是禁止吉卜赛人保持传统文化的最初的歧视性法令,至西班牙查理三世在1783年10月签署的“制止和惩办吉卜赛人的漂泊流浪和其他不法行为的法令”,在不到300年的时间内,仅西班牙国土内就制定了100多项对付吉卜赛人的法令,在其他国家,限制和禁止吉卜赛人流浪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也层出不穷,这些法律措施并不仅仅是为了惩罚吉卜赛人的刑事犯罪,在更多的情况下是为了限制吉卜赛人保持流浪的传统。吉卜赛人有自己独特的价值观念,他们最根本的观念是使自己区别于非吉卜赛人社会及文化,并且认为漂泊流浪,不入乡随俗是保持自己传统文化的最好方法。也正是因为如此,各所在国当局对于他们桀骜不驯的性格特别恼火,认为他们不听指挥、不服管理,在城市、乡村随便出入,并对他们的语言、服饰、看手相、卖艺及其他传统习俗均格格不入,因而在具休的诉诸法律的审理当中往往捏造事实,无中生有地做出不利于吉卜赛人的判决。那些莫须有的罪名也都是含糊其词的和不能自圆其说的。

        一些西方国家如法国、意大利等,无论政府还是学术界对于除主体民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并不承认,只冠以“文化共同体”或“少数语言集团”的称谓,对于吉卜赛人做为一个民族自然更不承认了。在比利时吉卜赛人被视为“国籍未定”者,无形之中吉卜赛人的就业、福利、住房、教育等方面的权利均被剥夺。在德国,由于吉卜赛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找中遭受修无人道的迫害,数以万计的人死于元辜,也有部分人侥幸在**里活了下来。因而近年来政府决定对吉卜赛人给予赔偿,但受过迫害的人每人只拿到5000马克的赔偿金,这个数字只相当于两个半月的平均工资。法国部分贫穷的吉卜赛人可以领取救济金,但有关当局及法律规定,吉卜赛人及其他流功居民的子女必须在正规学校就读,家庭领取救济金的多寡与子女入学与否联系在一起考虑,因而如果吉卜赛人继续流浪或子女不在固定学校就读将失去救济金。

        近代**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帮助吉卜赛人定居,各国政府想为吉卜赛人提供方便,改善他们的生活,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特别是吉卜赛儿童的入学率。如匈牙利不到60万的吉卜赛人中40%的人仍分于十分贫穷落后的状况,他们住在乡村的小木屋中,缺乏自来水和照明设备,在城市里部分吉卜赛人生活水平低下,有的五六口人家庭也住在一间简陋的小木屋中,匈牙利政府对于这些贫穷的吉卜塞人提供了部分住房,为他们安排工作,希望把他们纳入国家发展的正常渠道,但弥合吉卜赛人文化同匈牙利人文化之间鸿沟的这种努力并不一定普遍得到吉卜赛人的赞扬,住进房租低廉的新居和迸入工厂的部分吉卜赛人感到他们将会失去传统的社会结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吉卜赛人的社会组织克里斯或者说家庭再也无法对其成员进行管理或履行其社合职能,从而使克里斯失去作用,传统文化及价值观念都会改变,被同化的威胁使他们探深感到不安。因此有些人宁愿生活在自己人当中而不愿搬进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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