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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六章 眼球脑仁 (1 / 2)
只有拥有灵魂的人才能称之为人。
相对于蛊虫来说,金破天更信任红袖,这个不知道来自于那个星系的古怪生物,充满了危险的气息,何况,牠也不相信,蛊虫真能抹去自己魂魄上的烙印,在牠的认知中,只有圣级修者才能做到这一步。
虽然对话期间,都保持了足够的克制,但作为崇尚丛林法则的金破天,却没有片刻松懈,因为牠的内心中,从未改变过将蛊虫拍成肉泥的初衷。
只是欠缺一点时机罢了。
蛊虫很显然也意识到这点,尽管来到地球已经有些年头,但他对于人类思想的多变性和语言的巧妙性,还是掌握的不够娴熟,而对方,明明是一头大猩猩修炼成精,但气度沉稳,语感流畅,和一个正常的人类几乎没有太大分别。
毕竟是这个星球的土著,占据着主场得天独厚的优势。
这样一想,蛊虫的大脑忽然出现一丝缝隙,立刻被金破天抓住机会,五指陡然张开,由于猿猴的双腿本来就是天生弯曲,非常适合发力蹦跃,又具有隐蔽性。
蓄势而发的一击,不过心念微动,一股浓稠的血腥气便已经铺面而至,蛊虫就感觉双目所及,一片血红。
由于是外星高等智慧生命,牠用来观察世界的方式方法,与人类并不一样,尤其是牠的眼睛,竟然隶属于大脑的一部分,也就是说,牠是在用大脑来直接看这个世界。
那真是很让人难以理解的事情。
原本就弯曲着的两条腿,陡然绷直,金破天的身高原本就是蛊虫的二十倍,这一站直,已经有了近两米的高度,再加上过膝长臂,给人一种铺天盖地之势,牠的攻击也极其简单,就是搓指成拳,将空气打爆,就像一列火车,呼啸着直冲而至。
原本金破天的手掌就比人类要大要厚不少,从视觉上,把蛊虫砸成肉饼,不费吹灰之力,而实际情况确实,那小小的蛊虫六臂同时撑开,竟然挡住了比其身体还要巨大得多的拳头。
但蛊虫脚下的山石却化为了齑粉。
这是蛊虫用六臂将金破天的拳劲从脚下卸出,细小的身子陡然膨胀了一拳,宛若牠的身体变成一个真空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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