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 城隍老爷查你底细,哪里逃? (1 / 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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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城隍老爷查你底细,哪里逃? (1 / 5)
         回到城隍府内,陈煌怒气冲冲,喝了几口凉茶还是无法平息,只是坐在椅子上暗思着:“华夏数千年的传统,怎么到了现在就成这副摸样了?”

         陈煌一边思考,一边翻阅着他不在的时候,判官唐德断定的案子,当看见长江大学那挟制尸体要价的案子时候,气的一拍桌子,判官唐德在外面听见,慌忙入内,还以为自己断的不对,惹的陈煌发火了。

         小心翼翼的走进来,跪倒在地,低头说道:“老爷,请勿生气,若有不对,请责罚我就是了!”

         陈煌看见判官唐德惶恐的样子,好笑道:“起来吧!没你什么事!案子判的不错,可是处罚太轻了。”

         顿了顿,说道:“正好,我准备去地府一次,你判过的魂魄,老爷我还得处罚一次。”

         之后正色说道:“乱世用重典,如今华夏大地道德沦丧,应该重重处罚才是。”

         不等判官唐德回话,陈煌又讥讽地语气说道:“嘿嘿!见死不救么?”稍后陈煌翻开上任江城城隍的记事本。只见记录到:

         对见义不为的惩罚措施可上溯到秦朝。秦代对见危不救的处罚规定十分严格,凡邻里遇盗请求救助而未救者,要依法论罪;凡有盗贼在大道上杀伤人,路旁之人在百步以内未出手援助,罚战甲二件。

         及至唐代,对见危不救、见义不为的法律规定更为详细。《唐律疏议》中有许多这方面的法律条款。如该书卷规定:“诸邻里被强盗及杀人,告而不救助者,杖一百;闻而不救助者,减一等。力势不能赴救者,速告随近官司,若不告者,亦以不救助论。”若“追捕罪人而力不能制,告道路行人,其行人力能助之而不助者,杖八十;势不得助者,勿论”。

         此外,在唐律中还有对诸如发生火灾、水灾等重大险情时的救助规定,如《唐律疏议》卷中有:“见火起,烧公私廨宇、舍宅、财物者,并须告见在邻近之人共救。若不告不救。减失火罪二等,合徒一年。”

         宋代关于见危不救的法律条款与唐代相同,《宋刑统》卷中有明确的记载。明清时期,也有类似的规定。如《大清律例》卷中规定:“强盗行劫,邻佑知而不协拿者,杖八十”。

         只是到了如今,见死不救不谈,还居然出现英雄流血又流泪来,都什么年代了?总是说古人愚昧,可这样对比来看,这究竟是倒退了?还是前进了?

         陈煌重重的说道:“判官唐德,我不在时候,再遇见此类案,刑罚加倍!”

         判官唐德脸色一凛,回道:“遵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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