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这烧钱的早餐 (1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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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这烧钱的早餐 (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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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兴有一个习惯,每天早上他都会去城中最大的酒肆吃早餐。

        这个习惯并没有什么特别,几乎每一个游手好闲、家境又不错的男子都会采取这种消磨时间的方法。但李兴打心底不适应,他仍旧不明白,为什么有人喜欢当这种冤大头。

        因为是常客,李兴今早一进门便得到了极为殷勤的招呼。仍旧是二楼第三个靠窗户的位置,仍旧是一碗豆花、三根油条、两张刚刚烙出的馅饼。酒肆的小厮点头哈腰的应下,也不唱菜,而是蹬蹬蹬几步转身下楼,跑到街角去买东西去了。

        酒肆就是酒肆,又哪里会有这些东西的存在?所谓早餐,不过是小厮帮忙跑腿罢了。

        只是跑堂的小厮的确手脚利落,从街角到酒肆怎么也有三十余丈的距离,小厮全用跑的,一碗满满的豆花却能端的七平八稳,不洒出一分。可想而知,他必定是做惯了这种营生的。

        若是自己在外面买,一碗豆花一文钱,三根油条一文,两张饼两文,但小厮送到李兴面前时,笑容可掬的道:“承惠,十文钱。”

        来回不过二白丈的距离,跑个腿儿便附加了六文钱进去。若是说起来,这必然是全天下最贵的一双腿了。

        李兴的嘴角抽搐了一下,但很好被掩饰下去。他如同那些暴发户一般用鼻孔看人,从怀中摸出零零碎碎十余枚铜钱,随手往食案上一扔,很是大气的道:“都拿去,多余的算是打赏的。”

        小厮顿时眉开眼笑,嘴里的逢迎话又多了不少。

        李兴表面上哼哼哈哈的应着,仿佛很是享受的模样,但内心中却在肉痛。不说别的,就说打自己出府后,为了刻意营造出这么一个习惯,多花了多少银钱进去?若是将这些银钱都攒起来,能给儿子做多少件新衣服。

        一旁的小厮察言观色,也发现李兴有些意兴阑珊。他立时住了嘴,左顾右盼后低了头,有些暧昧的凑到李兴身边,道:“李爷这几日是不是有心事?城南那边新开了一家院子,里面请的全都是十四五岁的清倌儿,能歌善舞的,李爷要是有兴致,不妨哪日去那边玩玩儿。”

        李兴本在想几个月都没见过面的儿子,闻言便是猛地一怔,抬头便瞧见小厮正对着自己挤眉弄眼,那面目十分的滑稽。

        下意识的往左边瞄了瞄,果然,那个座位上的客人已经起了身,状似无意的向自己这边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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