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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第九十七话 魅与影(二) (3 / 6)
陆大人其中一个最宠爱的妾侍,她是本地人,她有一个弟弟,也就是陆大人的舅,名叫林又光!
这个林又光,仗着他姐夫是当地的「天官」,欺男霸女,无恶不作!再加上他姐夫陆大人无限量的给予他人力和财力方面的支援。所以,林又光不仅开了「赌坊」和「烟馆」,还因为「七重天」的关系,有很多外地和外国游客都会到「荷花镇」来。因此,林又光又开了间「客栈」,并提供花姑娘“上门服务”!弄得跟「天香阁」似的,虽然不及「天香阁」的“高、大、上”,但是同样是财源滚滚来!
林又光的生意越做越大,他想扩建「客栈」,于是高价收购「客栈」附近的田地、屋地。遇到不肯卖的,他软硬兼施,最后实在不行的,就设计强抢!没错!他不是直接抢!而是设奸计,引村民、镇民入局,然后不花一个铜币,就把人家的田契、地契、屋契…“抢”走。
林又光最常用的“计”就是“碰瓷”!敲诈对方“天价”赔偿!对方赔不起的,他就要对方的田契、屋契…来抵押!最无良的就是,假如是他用这种方法抢来的田契、屋契,他还要你以租田、租屋…形式,每个月还要按时给他交付租金!无论你还耕不耕那田!无论你还住不住那屋!…
很快,大半个「荷花镇」的田契、地契…都是陆大人的了;当然,剩下不是陆大人的那半,其实就是「七重天」和「灵龟塔」附近的地,因为那是属于「在奥」的地,所以他们动不了歪脑筋罢了!
整个「荷花镇」落入了陆大人和林又光的掌控之中。
可大约四个月前,“侠盗魅影”出现,把陆大人「金库」中的田契、地契…以及一本《荷花镇天官府审理案件记录》给偷走了!
那些契约什么的不见了,可以再想办法“抢”回来。但是那本“案件记录”…实际上就是一本“犯罪记录”啊…果然,当晚被偷,不到半天时间。除了各村民或镇民的田契、地契…都神秘出现在自己家中之外!「嘉修」的「朝天殿」在早朝的时候,更是从天而降一本《荷花镇天官府审理案件记录》以及一封“告密信”!
“皇无极”立即让「禁卫」把陆大人扣押,再让公正不阿的「左丞相」杨傲天,彻底查办此案!
而且“告密信”中,更写了陆大人的真实身份,其实他不是「在奥籍」的公民!而是「高辛籍」的公民!真实姓氏是“阜击”!
由于“告密信”的存在,让杨君傲只用了三天,就把这起案件查出来了!“皇无极”马上判予陆大人及其舅林又光,这两人,以及他们所有的家眷,流放「天牢」!…
这只是前因,还有后果:
陆大人倒台之后,很快又有新的「天官」来接任「荷花镇天官」一职!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此次派来的新上任的「天官」,名字叫陆竟方!也是陆大人…
这个陆大人一上任没多久,就是新年…因为「侠盗魅影」在「玄武关」大干了一场!吓得“皇无极”除了要整顿城卫,搞了个“选拔赛”,还下文,让「在奥」各地的「天官」,上报、并严查,一切与“侠盗魅影”有关的,一切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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