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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入狱 (1 / 4)
警察在搜查李香房间寻找证据时,发现了李香的一本日记本,日记里有这样两段话引起了警察的高度重视:“老公,你别怪我,为给你报仇,我只能强露笑容,与潘良搞好关系,待时机成熟,我会用自己的肉体为潘良制造一个强奸的罪名,结束他嚣张跋扈的局长生涯,直至把他送进监狱。”、“、、、刘栋给我打电话,要在潘良的车上安装炸弹,直接把潘良送去西天取经。”
李香的这一日记对案件的侦破起到了引擎解襟的作用。
刘栋因爆炸罪而被捕,潘良爆炸、灭尸的嫌疑被洗脱。既然爆炸与潘良无关,而且李香也因爆炸而被毁尸,那么李香的死就有两种可能:一是被刘栋炸死,二是被潘良杀死。如果属于第一种情况,那潘良承担的责任就会很轻,甚至没有责任;如果是第二种情况,潘良将面临被判死缓甚至死刑的严重后果。
警方在现场并没有找到任何足以证明人是被潘良杀死的证据,但在审讯刘栋时,他一口咬定,李香是先被潘良杀死后放上车上的,不是被炸弹炸死的。而在提审潘良时,他也一口咬定,李香是被炸弹炸死的,矢口否认人是自己杀死的,但却承认人是因自己而死的,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对李香设下圈套以强奸罪威胁,致使他激愤杀人的事实,他只字未提,进行了隐瞒。双方都拿不出有效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供词,事实上只要任何一方能拿出证据,都有可能给自己洗脱罪名,并给对方认定杀人的罪名。
李香到底是怎么死的、谁是杀手?警方也一时拿不定主意。就这样,过了半个月,一天早上,刘栋突然大喊大叫,有重要情况要交待。到了审讯室,主审警官还没开口,他先开口了:“我想清楚了,不想再骗你们,决定跟你们实话。潘良没有杀死李香,李香是被车上的炸弹给炸死的。但是,李香是被潘良抱到车上的,所以李香的死潘良负有直接责任,是过失致李香死亡,而非故意。”显然,刘栋的供词发生了较大的改变。警官问他为什么要改变供词?他他虽然痛恨潘良,恨不得潘良死,但他不想亵渎法律,更不想欺骗警察,让警察犯难。
最后,法院综合各种情况以爆炸罪和故意致人死亡罪判处刘栋死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潘良有期徒刑七年。
潘良入狱后,已经升迁为甘州市委书记的王河生以老同学的身份给他写了一封信,信的内容很简洁,只是力谏他好好改造,争取减刑,早日出狱。
李平凡也因潘良的问题受到牵连而被免去教育局副局长职务。中秋团圆的那一天,他捎上月饼来到了潘良所关押的监狱——甘州第一监狱。
进入探监室,两人久久对视、无言,脸颊上都滚淌着大把大把的泪水,这泪水很酸、很涩、很苦、很浑。
“你不应该来?”潘良一脸的伤感。
“我不明白你这话的意思?”
“跟我扯一块,会害了你。”
“我已经是个闲民,没什么顾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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